近日,西安高陵交警泾渭中队民警在执勤中,开出了一张“特殊”罚单。
10月10号早上10点30分左右,民警在高陵区长庆西路,长庆油田职工医院(门口)整治交通秩序违停治理时,发现医院门口路边一辆违停车辆,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西安高陵交警大队泾渭中队民警刘晨说,“有一辆车车窗上留言的小字条,用红颜色字体写着的,带孩子(在)医院看病,(请)手下留情。”
很明显车主也知道自己违停了,但是留言内容是要给孩子看病。
西安高陵交警大队泾渭中队民警刘晨称,“当看到这张字条的时候,第一想法是,人家对我们交管部门工作是非常支持的,既然能留言的情况下,我就想着人家娃,有可能出于啥紧急的状况,把车停到这,及时跑到医院就医去了。”
前后违停车辆都贴了条,这辆车不能区别对待,但是交警想着车主可能有着什么急事,所以就开出了“特殊”罚单,作出警告处罚。
西安高陵交警大队泾渭中队民警刘晨告诉记者,“贴了张空白罚单,出于一次警告,上面我也有留言,写了四个字“仅此一次”,上边也多写了两句话,望积极做交通(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刘晨表示,这么做就是在群众遇到紧急情况时,交警也会人性化执法,综合考虑到多种原因。在“仅此一次”罚单开完后,刘晨电话联系上了车主刘先生,进一步了解违停的缘由。
西安高陵交警大队泾渭中队民警刘晨表示,“车主说是娃在学校里边,肚子非常疼,老师给他通话后,他紧急把娃开车带到这里,当时医院车位已经满了,没地方停了,就直接停到路边了,给车窗上留言,抱着娃就进医院了,事后我们交警也有警告。”
民警在和学校医院再次核实了情况以后,也是认定车主刘先生所说情况确实属实。
好在的是,孩子就医以后,就是受凉没啥大碍,刘先生也表示,以后一定要遵守交规,不能影响交通。
(素材来源:陕西都市青春频道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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