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25),上海倪欢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倪欢公司”)18名职工历时三个多月的等待,终于拿到了单位拖欠的11万元工资。职工顾先生欣喜地说:“有困难找政府,政府实实在在地给我们打工的人解决了问题。”职工胥先生说:“有政府给我们撑腰,我们的利益就能得到保障”。工程业主方上海某时装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说:“这次政府帮忙讨薪,既保护了职工,也保护了我们业主方。”
2018年5月,倪欢公司承揽的上海某时装有限公司建筑装饰工程项目尚未结束就撤退,在装修工人的工资未付的情况下倪欢公司实际经营人张某失去联系。无助的职工只好求助于金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下简称“金山监察大队”)。金山监察大队立即立案展开调查,在无法联系到经营人的情况下,监察大队约谈业主方上海某时装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妥善保管未付的工程款约11万元。同时,要求职工协助查找经营人张某下落。
12-25,部分职工在金山红星美凯龙附近遇到张某,职工陪同其一起至金山监察大队。老板能够出现,且对欠薪事实表示承认,让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松了一口气。但接下来,张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金山监察大队提供材料,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告知书要求张某前来接受调查,他仍未出现。老板的隐匿,让办案人员初步判断张某符合“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情形。金山监察大队立即着手对职工展开调查,制作调查笔录,并在倪欢装饰项目所在地和张某居住地张贴责令改正通知书,且再次通过短信平台发送责令改正通知书内容。12-25,金山区人社局再次通过短信平台发送短信,告知张某如不前来将按“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并通过居委会多次告知其家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后果。
通过层层压力传导,张某终于在12-25至金山监察大队接受了调查询问。经初步调查,倪欢公司拖欠37名劳动者2018年1月至5月期间工资报酬合计19万余元,金山区人社局于12-25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限期支付职工工资。
倪欢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后,张某始终回避解决欠薪问题。为确保职工能拿到辛苦钱,金山监察大队与业主方上海某时装有限公司反复沟通,并正式下发《协助解决工资的函》,要求其将未付的11万元工程款先行垫付倪欢公司职工工资。同时,与职工商讨工资款的发放方案,经职工集体协商,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垫付款。12-25,金山监察大队召开倪欢建筑公司欠薪发放沟通会,向职工代表介绍案件处理、本次业主垫付及后续未付工资处理情况。18名职工终于拿到了11万元未结工资。
拿到垫付工资款,职工欣喜的同时,也有些气愤地问了一个问题:“我们老板开着豪车,但他就是不付我们工资,就是一种耍无赖的行为,难道就没什么办法制约他吗?”金山监察大队负责人坚定地告诉职工:“倪欢公司已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是我区第一例,今后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受到联合惩戒,对企业负责人的个人信用也会产生影响。”职工听后表示这样的“黑心”老板是应该受到惩戒。
12-25,我国正式实施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7月底本市也出台了贯彻实施“黑名单”制度的办法。将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欠薪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仅要受到人社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还将推送至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这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使他们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失信违法成本。
目前金山区正积极推进欠薪“黑名单”工作,已有3户企业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其中1户就是上海倪欢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同时,对其他欠薪企业开展积极宣传,引起了一些正在经营的企业主的高度重视,他们很清楚“联合惩戒”+“社会公布”这把利剑的杀伤力,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优先保证工资款的发放。今后,金山区将定期公布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让恶意欠薪无处遁逃。
为进一步解决治理欠薪“最后一公里”,金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与区法院执行局于12-25上午,签订了劳动监察执法与法院执行协作备忘录,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和通报欠薪处理的信息共享制度,双方联手提升在欠薪案件的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协助执行、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协作效能,坚定不移地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邱旭黎 实习编辑:朱佳明)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