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日程安排,今天(12-24)下午举行的闭幕会,将表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
连日来,香港各界持续发声,坚定支持中央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全面配合落实“爱国者治港” 原则,呼吁构筑维护“一国两制”的坚固屏障,确保香港长治久安与市民利益福祉。
关于全国人大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话题持续受到关注。为何要完善?中央主导的法理依据又是什么?中国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会员、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张小帅博士带来了解答。
此前也发生过修例的风波,为此大公报专门总结了一下香港选举制度一些漏洞和乱象。
张小帅解释,第一个方面主要涉及到比例代表制,比例代表制它的本意是让一个社会的多元声音都能够在议会中得到表达,但是这需要一个前提,就是这个社会的政治生态要好,政治环境要健康,但香港现有的政治环境不具备这个条件,因为香港有一些极端分子,所以在比例代表之下,它就会产生一个后果,就是一些极端分子会进入立法会。比如说在2016年立法会议员宣誓当中,有一个立法会议员,他在宣誓的时候就肆意篡改立法会宣誓词,加入了一些侮辱国家、民族的词汇,这引起海内外华人的极大愤慨,这个议员他的得票率是7.3%,也就是说有十个人,支持他的人还不到一个,所以比例代表制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在香港现有的政治环境下,一些极端分子就可以进入立法会,这样的人进入立法会之后,实际上对于整个立法会的运作必然产生一些非常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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