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两会,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改革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根据此前全国人大发布会的相关说明,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主要思路是,以对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重新构建和增加赋权为核心进行总体制度设计,调整和优化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组成和产生办法。
根据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法选出,目前的选举委员会由1200人组成,选举委员来自香港社会的四大界别(每大界别各300人),分别是:①工商、金融界,②专业界,③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④立法会议员、区议会议员的代表、乡议局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
虽然决定草案仍在审议之中,但据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学教授顾敏康向看看新闻Knews透露,在这四大界别当中,有声音认为区议会扮演的功能可能并不确切,因为它在香港不是政治机构,只是一个咨询机构,这样一个机构是否要在选举委员会中予以体现,值得商榷。
在下一步改革中,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全国政协委员的作用和功能,总之一个原则就是,确保选举委员会推选出的特首候选人,能够符合爱国者的标准。而通过这样的设计,也可以让香港更多领域和阶层的人士,能够参与到特首的选举中去,使得产生的行政长官更具代表性。
除了继续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外,选举委员会也被赋予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和直接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新职能。而目前,香港的立法会议员则是分别由金融界、商界、教育界、法律界等功能界别选举和分区直接选举产生。
除此以外,顾敏康认为,在改革过程中还有一个重点就是要把好事前关,未来或将成立一个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特首及立法会议员等加强资格审查。而在其就任前还有一个宣誓关,如果在之后的施政过程中违反誓言,就可以取消其资格。通过这样一个环环相扣的制度设计,确保让爱国者进入管治架构,并且把一些反中乱港势力从管治架构中排除出去。否则,他们他们只会给香港制造混乱,对香港的繁荣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谈及改革的意义,顾敏康指出,如果要让“一国两制”继续往下走并且走得更好的话,必须首先要把管治权要抓住,只有在“一国”前提下,才能更好落实“两制”,所以这次改革不仅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也是非常必要的。
(看看新闻Knews编辑:董亚欢 翟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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