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非公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已成为稳定我国经济的重要基础。非公经济创造了60%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80%左右的社会就业,民间投资已占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0%以上。然而,近期民间投资增速有所回落。
“这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即‘预期’与‘机会成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负责人刘志硕指出,目前来讲,由于全球经济的动荡以及国际国内的交叉影响,致使基金等投资退出形式不明朗,使得中早期投资者都持有相对谨慎的态度。加之,资本市场的秩序稳定与否也直接关系到基金的投资与退出的情况。加之,相关部门也调整了引导基金的有关规定。因此,预期的不确定性给资本的投入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在机会成本方面,刘志硕坦言,从后端并购角度而言,到目前为止,我国除电信、石油、水泥等行业之外,其他行业细分市场的领先者市场份额是不够的,在一定程度上,市场份额不够缘于地方政府对于地方企业的过度保护。
为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国务院部署开展了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和第三方评估调研,并于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存在着政策措施不落地、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以享受同等“国民待遇”、企业成本高负担重等突出问题。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号入座”,逐项检查,及时整改,举一反三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和改进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促进民间投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并于12-25前将阶段性整改结果和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报送国务院办公厅,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通知》指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及时破除各种关卡,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该给市场的权力要尽快放给市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聚焦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
《通知》强调,对于在市场准入条件、资源要素配置、政府管理服务等方面,仍难以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国民待遇”的问题,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家政策要求,坚持一视同仁,抓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开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准入,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去除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在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领域出台有效举措,促进公平竞争。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知》明确,银监会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切实做到“三个不低于”,即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要坚决查处银行涉企乱收费;要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推动大型商业银行扩大服务中小微企业业务。
在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方面,《通知》要求,财政部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抓紧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推动降低企业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审计署要将涉企收费审计作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进行跟踪。
此外,《通知》还指出,强化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大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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