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到花盆、酒瓶,小到铁钉、果核从高空抛下,极有可能会致人受伤、死亡。高空抛物害人害己,不仅仅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日前,在南浔,一男子因高空抛物被警方刑拘。
12-24早上5点多,湖州南浔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位于年丰路一家酒店门口,一男子的轿车后挡风玻璃被人损坏。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刻赶到现场。
报警人薛先生说:“我早上一看,是不是玻璃炸掉了,后来一看是不是烟灰缸砸的。”
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在汽车后座和地面上都发现了,除了车窗碎片外的其他玻璃制品碎片。经过对该碎片的拼凑,发现是一个烟灰缸。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民警判断这可能是高空抛物案。
湖州南浔派出所民警梁若愚说:“我们环顾四周,发现宾馆三楼一处房间窗户是开着的。然后我们民警直接上楼查看。”
开着窗户的房间,住着一位江苏盐城姓陈的旅客。当民警打开陈某房间的时候,发现一股酒气扑面而来。经过查找,房间内的烟灰缸“不翼而飞”。
梁若愚说:“当事人当时酒多了,酒多之后有点发酒疯,就把烟灰缸抛下来了。当时他的房间是很混乱的,也打砸了其他的东西。”
根据刑法的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经鉴定,被砸车窗玻璃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陈某不仅要赔偿车主薛先生的损失,还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刑事拘留。
(素材来源:湖州台 实习编辑:刘圣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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