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媒报道,27日下午,韩国宪法法院裁定,韩日政府间签署的《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不属于违宪对象,驳回诉讼请求。
2015年12月,日本政府认定有关日军慰安妇问题的责任,表示愿意出资10亿日元,与韩国时任朴槿惠政府达成了《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协议内容还包括,韩国政府不再提及慰安妇问题,从而引发了争议。
在韩日达成协议后,日本政府转变态度,否认曾强征慰安妇。
2016年3月,受害老奶奶们通过“民主社会律师会”,以日本侵害外交保护权为由提起宪法诉讼。受害人们主张,韩日政府达成该项协议,侵害了人的尊严与价值,今后将难以要求日本进行赔偿,韩日在协商过程中完全排除了受害当事人,侵犯了受害人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对此,韩国外交部认为《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并非违宪审查对象,并要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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