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今天(12-26)下午召开。《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草案)》修改稿上会二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出席会议。
在一审基础上,《条例草案》修改稿,增加了"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建设"、"强化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责和监督职责"。针对低收入困难家庭,在"给予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外,拟增加一项"生活救助条款"。
上海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立斌表示,在低收入困难家庭中,部分家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出现生活困难,有必要给予生活救助。如果低收入困难家庭出现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医疗,教育费用等必须支出后,在本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形,还应给予其相应的生活救助。
今天的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有关情况的报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报告等。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施政 编辑: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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