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民黄女士今年年初怀孕了,本来应该是件高兴事儿,但她的公司却提出要跟她解除合同,咋回事?
黄女士在2018年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今年年初,黄女士怀孕了,不久公司便对黄女士的岗位进行了调动。黄女士称,对于调岗其实没有意见,但唯一的要求就是能在公司办公。
双方的沟通一直不顺利,直到6月10号当天,黄女士接到了公司同事给她的一纸通知。表示公司不会跟她续签,让让她在7日之内去做一个劳动解除的证明,办手续。
黄女士根本没有办法接受这样的结果,所以果断在这份通知书上签下了:本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当中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够单方面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就是说,如果这家公司要跟黄女士解除合同,最起码要等到她哺乳期结束。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家名为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黄女士所提供的这一份通知书,其实根本就是不合法的。
从6月10号至今,黄女士已经多次跟公司人事部沟通,但始终没有结果。记者跟随黄女士以及她的家人再一次来到了位于西安高新区科创路上的天安财险公司,在现场等了近40分钟,才见到了一位人事经理。
但这位人事经理一上来就说,“我们还没有看你们的记者证,我们拒绝你们录像和录音。” 随后,记者出示了记者证,但这位人事经理说因为记者没有预约,所以拒绝采访并且要求记者关掉摄像机。
既然如此,记者便现场打电话来预约第二天的采访。可是电话里沟通了很长时间,这位人事部的经理都没有明确说明,到底什么时候可以进行采访,只让第二天早上再联系她。
可等到第二天早上,这位人事部的经理就是不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并挂断了电话。
而黄女士在回来后,就发现被他们从西安中心支公司大群里边踢出来了,包括钉钉考勤群也被踢出来了。
随后,记者来到了总部——天安财险陕西分公司,见到了一位贾姓负责人。目前这位负责人给出的解决方案就是,让黄女士先写一个详细的情况说明给她,她会督促西安分公司,让他们专门派人过来尽快妥善解决这件事情。
这事儿终于有了一个最新的进展,黄女士表示对于陕西分公司处理问题的态度还是挺满意的,虽然事情现在还没解决,她的心还是悬着的,不过她还愿意再相信他们一次。
(视频来源:陕西都市青春频道 编辑: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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