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乡塘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的借贷纠纷案件,市民卢女士好心借了3万块钱给自称是老乡的邻居莫某,借钱的时候,莫某还写下了一张借条并摁了手印。 没想到到了还款时间,莫某却玩起了“躲猫猫”,等卢某拿出借条一看也懵了,借条上面的字迹都消失了,怎么回事呢?
2020年3月,莫某找到卢女士借了3万元,并且还向她出具了约定借款金额及还款时间的借条。当时,卢女士就把钱通过银行转给了莫某。
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黄家良说:“这个原告通过银行转账,向被告转账了3万元,在收到借款之后,被告莫某对原告的借款行为,表示非常的感谢,
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借款期限借满之后,借条上的文字全部消失了,只留下了两个手印。”
发现借条上的字消失后,借钱的莫某也“失联”了。无奈之下,卢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据法院调查,本案中莫某书写借条使用的笔,是一种使用特殊墨水的自动褪色笔,这种笔在刚签借条的时候,字迹是非常清晰的,但随着时间推移字迹就会逐渐变淡,直到完全褪色。
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黄家良说:“好在本案借款的原告,是通过银行转款向被告支付的,同时在银行的转款上备注有,被告莫某向原告借款的备注事实,同时原告也提交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聊天记录里面也能反映出双方约定借款的事实。”
尽管借条上的字全部消失了,但是法院经过调查还是确认了这笔借款的真实性,并做出判决,要求莫某承担这笔债务。
西乡塘区法院速裁组负责人陈实表示:“这个案件提醒我们,出借人在书写借条的时候,不要离开现场,书写借条的笔最好要自带,同时借条书写完毕后要拍照留存。”
(编辑:殷滋 素材来源:南宁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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