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号中午,陈小姐来到仙霞路派出所,需求警方的帮助,陈小姐说,科班毕业的她,为了追逐自己的音乐梦想,多年来不仅参加了众多才艺类选拔节目,而且还在微博上发布自己录制的歌曲,以寻求关注,时间一长,自称出身名门的制作公司老板古某成为了陈小姐的铁杆粉丝。
被害人陈小姐:"很关注我的,所以我们就加了微信号,变成好友,我到广东出差的时候,就见了一面,大家聊下来还可以,所以就把他带回上海了,他(承诺)对我事业有帮助,他承诺帮我(找人)写歌。”
古某跟随陈小姐来到上海之后,五个多月的时间内,古某以疏通关系、寻找音乐创作人等各种理由,向陈小姐借款共计40余万元。
被害人陈小姐:“一直问我要钱,要开公司,帮我包装,录歌,可是从来没有兑现过,我几个月被他骗了不少钱,我问他要钱,但是他没钱给我,后来我想想还是报警了,我没钱交房租了。”
接报后,长宁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并根据陈小姐提供的线索,对古某制定了抓捕方案。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仙霞路派出所民警黄庆伟:“犯罪嫌疑人跟我们报警人约见的时候,我们当时在旁边守候伏击,然后将他抓获的。”
到案后,古某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古某已被长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仙霞路派出所民警黄庆伟:“根据我们的调查,他只是一个(当地的)出租车司机。(他有公司吗?)他没有的,这个都是他自己夸大出来的。”
警方提醒,网络交友虽然便利,但对方的身份、背景等信息不可轻信,更不能轻易带回家中,以免引狼入室。
(来源:长宁台 编辑:刘喻斯 责任编辑:傅群)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mzyl.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