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偷鸡不成蚀把米”。四名网约车司机,利用滴滴出行平台的规则及漏洞,通过虚拟“跑单”诈骗公司钱款。12-25,被静安法院以诈骗罪判刑。
根据卷宗显示,四名被告人在虚拟抢单期间,单笔订单显示打车费竟然高达三千多元,大部分订单则按群主要求,控制在两千元之内。2019年2月至12月案发,四名被告人赵某、邱某、胡某、伏某,通过在某网约司机群中,通过群主发送的虚拟出行单接单,接单后以“空跑”的形式在马路上跑单。四人诈骗数额为10几万元到几万元不等,2019年12月,四名被告人分别被警方抓获归案。
被告人利用滴滴出行平台的规则及漏洞,由群内的网约车司机模拟接单,后在没有乘客的情况下虚拟抢单,以此套取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垫付给司机端的车费。
去年2月至12月,赵某等四人诈骗数额为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
虽然大部分所得被群主提成,同时存在空跑时间、油费等等犯罪成本,甚至得不偿失,但四名被告人还是被追究严重的刑事责任。
最终,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其他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及缓刑,并处罚金。
(素材来源:静安台 实习编辑: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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