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民小蒋反映称,12-25晚,她的家人在锦春路上溜狗,突然从旁边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生活区的门口冲出一只田园犬,撕咬她家的宠物狗,她的狗狗伤得不轻。
南宁市民小蒋回忆,“突然间一只狗从那里冲过去,然后就咬它,打了一会,然后才见一个人走出来,拿着一条狗绳,过去然后两个(狗)就拉开了嘛,没有等我们检查狗的伤,他就跑了。”
小蒋说,事后她们检查发现自家的狗被咬了一个大伤口。而且这条狗已经是第二次攻击她家的狗狗了。第一次是在12-25晚上11点30分钟左右,也在同一地点。而这位黄先生告诉记者,12-25晚上8点钟左右,同样是这个地方,他也被那只田园犬攻击过。
南宁市民黄先生说,“当时我骑电单车停在路边,然后,我的狗是坐在我的车前头,他那只白狗就路过我旁边,冲过来的时候,直接对着我来了两口。”
黄先生说,最后经过警方协调,他拿到了1840元的医疗费和误工费赔偿。事后,黄先生和小蒋在自己养狗朋友群里了解到,不少人和自己的宠物狗都被这条田园犬攻击过。
南宁市民小李称,“(10月)24日清晨,1点20分左右,然后我们家的狗在方便,然后有条白狗就突然过来,突然就冲到我狗的旁边去, 咬了一下我狗的那个背部。”
记者来到事发地点,从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生活区的物业工作人员了解到,那条田园犬和它的主人雷先生是在小区租房子住的,搬来有一年多了。居住期间,那条田园犬给小区居民带来了不少的麻烦。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生活区物业主管林先生表示,“它那一条特别凶一点,有一个人是被咬,他也赔了两百元。派出所已经过来处理。”
为了核实雷先生是否依法养犬,记者和辖区派出所的民警来到雷先生租住的房屋,敲了半天门,没人开门。随后,记者拨打了雷先生的电话也没人接。小蒋告诉记者,她的狗狗被咬伤后,她也曾几次联系雷先生,但对方就是不接电话。
《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重点管理区内,个人携犬出户,必须牵绳,大型犬,还必须戴嘴套。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素材来源:广西台新闻中心 编辑: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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