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韦先生在长堽路三里开了一家饮食店,他从广西宣宝食品有限公司购买了四箱豆奶,放在店里的冰柜进行冷冻,再卖给需要的食客,12-25,来店里吃饭的食客发现这豆奶里竟然有蛆虫,令人十分恶心。
韦先生说起当时情况:“客人他们打开里面,就是瓶子里面有蛆虫,有好几只蛆虫,就是有两桌客人都会发现这种情况,当时他们一打开这个盖子,就有了(蛆虫),就黏在这个瓶子这里啊,周围瓶子都是啊。”
韦先生说,他开饮食店已经有两年了,之前也从别的厂家购买过豆奶,但是从来没有发现过质量问题。12-25,广西宣宝食品有限公司一名业务员来到店里推销豆奶,这名业务员称,他们生产的“宣宝”牌豆奶市场销售良好,南宁很多饮食店、饭店都订购了他们的豆奶,还同时出示了豆奶的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韦先生一听,当天就同意了送货。第一次先是送了四箱总共90多瓶豆奶到店里,可是没想到几天后就出现了食客发现豆奶里有蛆虫的情况,韦先生还告诉记者,第一次发现豆奶里有蛆虫的是他的女儿。
为了证实豆奶里确实有蛆虫,韦先生逐一打开了剩下的豆奶的瓶盖,果然又发现了蛆虫。这只蛆虫呈淡黄色,和米粒一般大小,韦先生用牙签拨动它,发现蛆虫还是活的。不过在这些已经打开盖子的豆奶中,并不是全部都发现有蛆虫,有问题的豆奶,蛆虫有的漂浮在豆奶表面,有的藏在瓶盖的缝隙里。韦先生说,发现有蛆虫后,这批豆奶便马上停止销售了。
韦先生告诉说,这批豆奶的生产日期是12-25,保质期180天,属于保质期内出现品质问题。发现问题后,韦先生马上联系了厂家,当天下午,广西宣宝食品有限公司的一名姓黄的销售代表来到店里处理此事,销售代表在了解情况后,答应给韦先生双倍赔偿,但韦先生并不同意,他希望厂家在赔偿的同时对这些问题豆奶进行检测,出具检验报告,给他一个明确的说法,可是韦先生的意见,销售代表没有采纳,双方不欢而散。
韦先生说,对于这些问题豆奶,他打算留存一部分做检验,剩下的全部倒掉,同时他也把情况反映给了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希望通过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给自己一个满意的回答。
12-25下午两点左右,广西宣宝食品有限公司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到韦先生的店里,工作人员提出“以一赔十”的方案,也就是韦先生进的四箱豆奶,公司同意赔偿四十箱给他,但是这个解决方案遭到了韦先生的拒绝。韦先生说,这已经是厂家第二次派代表来跟他协商赔偿问题了,但是这两次协商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自从顾客发现店里销售的豆奶里有蛆虫以来,他店里的生意也是受到了影响。
12-25上午,韦先生和朋友来到位于广西—东盟经开区的广西宣宝食品有限公司,就赔偿问题再次与公司代表协商,公司负责生产质量的黄经理说,韦先生提出的两万块钱赔偿没有依据,公司不能接受,而且他们在12-25也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对12-25同一批次生产的豆奶进行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检验,检验结果是“豆奶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那么,同一批次两次抽检都合格的豆奶为什么会出现蛆虫呢?广西宣宝食品有限公司的黄经理作出了解释,“也反思了我们的生产系统,也做了一些像瓶身清洗啊,加强吹风环节这样的工作,另外我们也在反思,是不是在运输的过程当中,也有一些风险没有很好地去排除,导致的外来污染源,这样一个问题。”
而韦先生认为,不管是运输环节出现了问题,还是受到气候、环境的影响,导致豆奶出现蛆虫,都改变不了这批“问题豆奶”是广西宣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事实,而且这批“问题豆奶”的保质期是180天,到目前为止还没过保质期,所以厂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接下来韦先生也打算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南宁台 实习编辑:霍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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