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新闻透视》栏目持续关注了电动自行车电池改装、充电等带来的各种安全问题。有数据统计,目前本市电动车的总体数量约1200万辆。在2023年全市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019起中,有183起发生在室内,并且有人员伤亡的均发生在室内,而“入户充电”是发生死伤事故的主要原因。
沽源路上的这个老小区里,随处可见半空中的窗口里飞出的一根根电线,用来给地面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检查人员找上门去一一提醒。
虽说小区内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但不少居民还是习惯就近停到楼下飞线充电,物业表示,他们也会提醒劝阻,但并没有什么效果。
而就在近期,宝山罗店就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时,电瓶自燃起火的事件,好在发现扑灭及时,才没有引发更严重的事故。事后,因过失引起火灾,充电的这名租客被宝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治安支队民警刘佳告诉记者:“我们现在和消防有联通机制,如果是涉及电动自行车火灾的,他们会第一时间通知我们,我们会指导派出所针对火灾的原因进行反查,看是否存在相应的违法行为。”
法律专家表示,从实践来看,尽管现行《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中,确实有不得私拉电线、禁止在共有走道、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停放、充电等要求,但通常只有在真的引发火灾事故后,才会真的去追查到人,日常一般都是以物业劝导为主。
事实上,我们曾多次报道,物业发现有居民将电动车电瓶带回家里充电,劝阻后,很快又会回潮,甚至还有遭到劝阻的市民回怼:“锂电池危险,那我手机以后也不要放在家里充了。”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陈越峰指出:“处罚的罚则指向的是,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的场所方,也就是这个处罚没有指定到人,没有到具体的行为人,我想规定一定数额的罚款也是有必要的,但是目的不在于罚款,目的还是在于引导之下,市民最终都能形成自觉守法、自觉去履行火灾预防义务。”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三年多来,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近年来,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呈高发趋势,而像飞线充电等行为,群众举报投诉较多,但却缺乏处罚依据。据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启动《条例》修改工作,听取多方意见,重点对“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电动自行车拼加改”等管理难点、薄弱环节进行规范。
同时,在前期的立法调研中,大家也发现,除了要对有隐患的充电、停放等行为明确处罚外,客观上,一些区域集中充换电设施也确有不足,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大加强建设力度,来保障市民的实际需要。
像静安区的安源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位置常年靠“抢”、充电靠“等”,因此过去入户充电、飞线充电很难杜绝。居民们也很苦恼:“本来是搭的临时棚,位置没有,空间小,不够摆,电瓶车只够摆一排,挤在一起,早进来早停。”
为此,小区拆除了原来周边的部分商铺和违建,来扩建非机动车库,还重新规划了小区动线,来实现“人”和“非机动车”分流。
“电瓶车停好之后,人小路出去了,电瓶车不进小区已经养成习惯了。”安源小区物业经理王庆强说道。
恒丰路上这幢29层的高楼,先天电瓶车统一管理的空间不足,小区排摸居民需求后,通过充电柜的扩建,来满足大家的充电所需。
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平安办工作人员李载程坦言:“讲来讲去,飞线充电是因为居民有需求,只要解决了他们的需求,才能有效减少飞线充电。”
专业人士建议,还是要强调“疏堵结合”,加强对违规充电行为的综合治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拼加改”的源头治理,加强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对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的整治管理。
“为了消防这样极其重要的公共安全,而对非机动车的使用做一定的限制,这是符合正当性要求的,从便利群众的角度考量,街镇也可以尽可能创造一些条件,去配套那种可以集中停放和充电的、同时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停放和充电点。”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陈越峰表示。
“聚焦重点,疏堵结合”,一方面,鉴于违规充电、“拼加改”等行为是造成电动自行车火灾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当依法处理;另一方面,客观上,当前本市一些区域集中充换电设施尚有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通过《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修改,充分体现立法为民,以良法善治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编辑: | 尤颖慧 |
视频编辑: | 刘奕达 |
摄像: | 丁佳伟 唐晓蒙 |
责编: | 顾怡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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