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最近,上海排摸了全市废弃汽车情况,当前上海有687辆汽车被初步认定为废弃汽车,占全市机动车总量约万分之一。别看量少,但处理起来实属不易,其中超过一大半停放在小区,这让本就紧张的停车位被无人问津的“僵尸车”长年占据,令小区居民倍感无奈。而要解决它,核心难点就是个人所有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矛盾。那么,上海如何打好这“万分之一”的攻坚战,又做出了哪些探索?
车身积灰破损、车胎漏气,车位上甚至都长出了青苔,这辆无人问津的小汽车,在蔷薇里小区的地面临时车位上,一停就是2年,居民们看着既糟心又担心。“那么长时间停着,安全也是个隐患,谁也不能保证哪一天自燃了,这事情又讨厌了,还有这个地是小区临停的,是收费的,是全体业主的利益。”
两年里,物业时不时会接到居民投诉,但始终没能联系上车主,不得已,只能向社区派出所求助。
警方经过一番排查,发现车主已经去世,民警又兜兜转转,终于在一个月前,联系上了一位能够代表出面处理车辆的当事人。派出所、司法所、律所和小区“三驾马车”以及车辆处理人坐到了一起,为这辆“僵尸车”寻找解决方案。
几番交锋,最终调解达成,车辆处理人补缴停车费,承诺十天内自行挪车。“首先人终于找到了,然后其次终于可以把这辆车挪走了,不会损害到全体业主的利益了,这是大皆大欢喜的一件事情。”蔷薇里物业经理吴约诺说。
通过三所联动机制的协调,这辆僵尸车终于被拖出了小区。
“僵尸车”因为涉及到物权,要处置,必须要联系上车主,表达废弃意愿,如果随意处置,很容易引发后续的一系列矛盾。但僵尸车的存在 在小区中又极易引发停车矛盾,这也是为什么基层的处置需求迫切,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
中远两湾城车位本就紧张,但小区里却有不止一辆僵尸车在公共车位上一停就是十几年。“很厚的一层灰,轮胎都瘪下去了,的确是有隐患。”中远两湾城第三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恽梅也为此事烦恼,“我们一直想去动,但是一直不敢动,怎么定义是僵尸车,还有,动的时候涉及到个人产权的问题,很多时候变成,谁去动谁就变成‘被告’。”
小区内的“僵尸车”不属于交警的管辖范围,小区里的“三驾马车”又没有执法权,两难之下,居委请来了法官下沉社区,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首先给这两位产权车主普法,你们侵害的是谁的利益、你们如果不挪车的话,导致的后果会怎么样。”恽梅说道。
在联系上车主的前提下,通过法官的介入,加上多方协调,小区内多辆“僵尸车”已被成功处置。在此基础上,普陀区人民法院还研究制定了《小区内部“僵尸车”治理司法指引》,来为社区总结一套可复制的处置经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调对接)四级高级法官唐寅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像‘僵尸车’这样长期停放又无法挪动的车辆,很难在短期内处理掉,这个《指引》 不光在法律上有个参照计划,更重要有柔性 温情,执法让多部门联动。”
根据有关部门的排查,目前上海约有687辆废弃汽车,其中356辆停放在居民小区,563辆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绝大部分未支付停车费。而目前,法律法规并没有针对“僵尸车”处置的专门条文。业内人士认为,可以通过不同停放点车辆处置模式的汇总,同时梳理各种相关既有法律法规,来明确相关司法途径,形成处置“闭环”。比如:道路范围的废弃车,可考虑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文来处置。居民小区或其他社会停车场内的僵尸车,则可以通过民事关系协调或是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拖移处置。
上海鼎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山建议:“及时进行协商,及时进行处置,如果情理无法解决的话,那么最后法律兜底。”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艾克也提出:“车辆的所有权人找不到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车管所一些相关的登记机构去查询这辆车的实际所有人,起诉的时候,相关的主体是可以确定的,执行法官是可以依据这个生效的判决或者说裁定来进行一个强制执行的。”
实践表明,“僵尸车”一旦形成且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在后期治理中就要付出较大的管理成本。因此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是根本。目前,上海市发改委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动态跟踪调度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源头治理,形成社会共治,并完善停车场长期停放规定。
编辑: | 尤颖慧 |
视频编辑: | 王岑峰 |
摄像: | 汤捷 孔权 |
责编: | 虞之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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