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同在一家贸易公司工作,丈夫是采购员,妻子是销售员,两人隐瞒夫妻关系,还与他人里应外合,将公司商品低价售出,再高价购回,套取交易差价,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职务侵占案。
站在被告人席上的王某是某贸易公司的采购员,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期间,王某和同在一家公司担任销售员的妻子一起,与公司外部人员孙某共谋,内外勾结,侵占公司财产。
被告人王某让孙某某以两家公司的名义,先从被害单位低价采购相关的酒水饮料,然后再用另一家公司的名义,高价将同一批货再卖给被害单位,以此方式套取交易差价。
销售员妻子出售货物,采购员丈夫高价收货,形成闭环,两人还隐瞒了夫妻关系,具有隐蔽性。夫妻俩和孙某一起通过这种方式买卖货品共计28批次,套取交易差价64万余元。王某和孙某按照事先约定分成。
从上家离职后,王某入职了某供应链公司,负责公司采购、销售业务,去年1月到3月期间,王某又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与公司采购员黄某勾连,将本公司的货物销售给自己实际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截留货款63万。其中王某实际得款42万余元,黄某实际得款20余万元。两家公司查账时发现犯罪事实,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最终,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王某妻子另案处理。
编辑: | 赵祎韫 |
视频编辑: | 赵祎韫 |
责编: | 方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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