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9 日,最高法院做出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对高等教育中具有种族意识的大学招生给予了重大打击(也称为平权行动)。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撰写了多数意见,宣称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UNC)的招生计划违反了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
拜登总统对法院的裁决表示强烈反对,他表示:“法院实际上终止了大学招生中的平权行动,我强烈反对法院的裁决。” 这一决定结束了现有的平权行动框架,该框架旨在通过向代表性不足的群体提供优惠待遇或机会来解决历史劣势并促进多样性。
最近最高法院关于平权行动的裁决涉及两个不同的案件:一个针对哈佛大学的招生计划,另一个针对北卡罗来纳大学 (UNC) 的计划。 虽然北卡罗来纳大学是一所公立大学,而哈佛大学是私立大学,但两所学校都有全面的选拔流程,将种族视为众多因素之一。 然而,保守派法官认为这两个案件之间的区别微不足道。
前总统奥巴马承认最高法院的裁决,并表示:“平权行动从来都不是推动社会更加公正的完整答案。 但对于几代被系统性地排除在美国大多数主要机构之外的学生来说,这让我们有机会证明我们完全值得在谈判桌上占有一席之地。 在最高法院做出裁决后,我们是时候加倍努力了。” 这项裁决对在学生招生中使用种族作为一个因素设置了新的限制,引发了关于全国各地学院和大学多样性未来的辩论。
尽管存在细微差别,但“学生公平招生诉哈佛大学”和“学生公平招生诉北卡罗来纳大学”案件提出了旨在消除大学招生中种族因素的论点。 具体来说,哈佛案件的原告对通过实施入学上限对亚裔美国申请者产生不利影响的歧视性做法表示担忧。 这些案例引发了关于种族在高等教育招生中的作用的更广泛讨论,突显了在促进多样性和解决潜在偏见之间寻求平衡所面临的持续挑战。
由六名共和党任命的法官和三名民主党任命的法官组成的最高法院一致认为,哈佛的录取做法导致亚裔美国申请者录取人数下降。 此外,他们的结论是,两所大学的做法都违反了第十四修正案中概述的平等保护条款。
正如预期的那样,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结果做出了裁决,共和党总统任命的所有法官联手宣布平权行动政策无效。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撰写多数意见时宣称,平权行动违反了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 第十四修正案的明确目的是消除奴隶制时代白人对黑人长期存在的种族主义,但罗伯茨似乎对这些历史基础漠不关心。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重申了先前的裁决,强调以无肤色的方式解释宪法的重要性,认为任何种族考虑都是不恰当的。 然而,平权行动的消亡不能仅仅归因于共和党律师的努力。 尽管最高法院的保守派法官给予了决定性的打击,但这项政策长期以来因父母潜在的偏见而变得脆弱。
2020 年,一场旨在在以自由价值观和多样性闻名的加州公立大学重新引入种族意识平权行动的公投未能通过,全州选民中有 57% 反对。 《纽约时报》的一项分析显示,被民主党视为大本营的洛杉矶县以 51 比 49 的微弱优势获胜。 尽管罗伊诉韦德案的废除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了成功的公投,但这些平权行动案件的影响可能有所不同。
总而言之,今天最高法院的裁决标志着高等教育领域平权行动的结束,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和保守派法官宣布该政策无效。 这一决定是在“学生公平招生诉哈佛大学”和“学生公平招生诉北卡罗来纳大学”案件之后作出的,该案件凸显了反对在大学招生中考虑种族因素的论点。尽管一些美国人质疑解决系统性种族主义的必要性并反对平权行动,但其他人则认为这是纠正历史劣势的必要工具。正如加州失败的公投所体现的那样,该裁决还揭示了平权行动在投票过程中面临的挑战。 这一决定极大地影响了民权组织寻求种族正义的努力,并对大学招生和多样性的未来提出了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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