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美颜滤镜”,“生鲜灯”将在12-24,也就是本周五,正式禁止使用了。
记者近日走访多个城市发现,大部分有着统一管理的农贸市场和生鲜销售店,已经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对“生鲜灯”进行下架,并更换成白色的LED灯。但在部分沿街商铺中,还在继续使用形形色色的“生鲜灯”。有商户表示,已经收到了禁用通知,时间到了就换。目前,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仍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生鲜企业等加大宣传,指导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及时落实新规要求。
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违规者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谓“生鲜灯”,就是悬挂在肉类、果蔬等档口上方的特殊光源的照明灯。这种灯具针对农产品本身颜色,在光源的显色指数和色温等方面进行了“量身定制”,可以让肉类、蔬菜和水果看上去色泽明亮、新鲜度高。但也正因为这样,不少注水肉、蔫掉的蔬果在经过生鲜灯“美颜”之后,也被不知情的消费者买回了家。因此,“生鲜灯”禁令发布之后,不少消费者表示,虽然肉类和蔬果看上去没有那么鲜亮了,但反而可以看得更清楚、买得更放心。
让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变得秀色可餐,是部分商家悬挂“生鲜灯”的小算盘,但其实存在误导消费者、危害食品安全的问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因此,禁用“生鲜灯”,可以有效整治“滤镜营销”乱象,倒逼商家诚信经营、以品质取胜。同时,禁用“生鲜灯”也可以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营造透明可信、质价相符的市场秩序。
不过,从执法人员和商户的反馈来看,“生鲜灯”的禁令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
一方面,监管标准和执行细则存在着进一步细化的空间。新规并没有一刀切地禁止“生鲜灯”的制售,强调的是,照明设施不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但怎样才算“对食用农产品的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缺乏具体的“标尺”。这导致部分农贸市场和电商平台上,开始出现所谓的“新国标生鲜灯”。但所谓的“新国标”其实并不存在。
另一方面,一些农产品经营者提出,部分熟食店和半成品菜店也同样存在用“生鲜灯”美颜的问题,部分网络和直播电商卖食品的时候也开着滤镜、P着图,却不在此次新规的监管之列,是否算是“漏网之鱼”,是否同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认为,当前正值“生鲜灯”禁令倒计时之际,需要监管部门加大宣传和引导的力度,在具体执行层面也要明确一些细节,比如对色泽感官造成明显改变的标准如何判定、对“生鲜灯”类别如何界定等,以确保新规能够令行禁止。当新规完全落地后,也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部分商家和平台兜售所谓符合市场新规的“生鲜灯”,也要继续保持警惕和取缔,该处罚的时候不能姑息。
朱丹蓬同时表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针对“生鲜灯”发布的新规,重点在于确保去除食品安全中的隐患,因此,商家要从理念上、从深层次认识到,禁用“生鲜灯”绝不是目的,也不是终点。消费者在发现类似问题时也应有一些较真的精神,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总之,“舌尖上的安全”需要各方协力、长抓不懈,才能守护得住。
(看看新闻Knews编辑: 金梅 陈昱卉 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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