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晚会上,梅菜扣肉预制菜使用带有甲状腺槽头肉的消息,一度又将“预制菜”推上风口浪尖。其实,不少消费者都发现,无论是去餐厅还是点外卖,都不乏预制菜的身影,但很少会有店家明确告知某一道菜使用了预制菜。那么,餐厅用预制菜到底是否应该明示消费者呢?
记者在随机采访消费者对于餐厅使用预制菜的看法时,不少人都直接表达了“嫌弃”。“预制菜是‘坑子’,我不喜欢。”“一些连锁的餐饮用预制菜的可能性会很高,所以我们一般会选择非连锁餐厅去尝试。”
记者走访了多家餐饮店,发现各种半成品包的使用,早已不是个例。有的店里从配菜到料包,都由中央厨房“一手包办”。不少商家表示,这是为了确保口味统一,而且还能减轻门店人手的压力。门店方面称:“我们都是从统一的中央厨房配送过来的,有半成品,有肉,也有我们的切菜。”“像小火锅里的汤料,是有半成品的,因为现做比较耗费时间,比较耗费人力。”
预制菜是指运用标准化流水作业,经过预加工并进行预包装的成品或者半成品,可分为即配、即烹、即热和即食食品。不过,对于喜欢现吃现烧的中国人来说,预制,虽然解决了方便快捷的问题,但同时也意味着不够新鲜。比如,这其中会不会添加了防腐剂呢?关于这个问题,很多餐厅都讳莫如深,拒绝采访。
那么,餐饮店里如果使用了预制菜,到底是否必须告知消费者呢?答案是肯定的。专家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系主任、硕士生导师谢雪凯指出:“预制菜它可能涉及到包装和运输, 因此在口感和新鲜程度上是远不如现炒菜的,再比如同样一盘菜,现炒的肯定比预制的要贵,如果商家用了预制菜充当现炒菜,在不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卖给消费者,当然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侵害。”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预制菜的国标还未正式落地,因此,监管部门在对餐饮店进行执法时,发现有使用预制菜,也只会针对其食品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对于用或不用预制菜,无法强制。
“预制菜这块,现在可能确实没有相应的约束,但是它的食品安全我们是有要求的,它过来都是有资质的、有相关的检验合格报告的,存储过程是否冷链,都有相关的要求。”一位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表示。
但在业内看来,连锁餐饮品牌使用合法合规的预制菜,反而更能实施品控和食品安全。“为了保持它的口感,保证它的新鲜度和口感。”“因为门店私自加工的话不好管理,怕食品安全问题,所以我们都是统一让中央厨房配送。”
市消保委认为,对于预制菜不用谈之色变,关键是选择权和知情权应该交到消费者手中。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表示:“消费者对餐厅的服务要求是什么?可能客单价比较高的,消费者就觉得花了很多钱,就是为了吃大厨自己做的菜,用新鲜的食材在饭店完成所有的加工。所以如果要用预制菜,商家应该向消费者做一个明示。”
此前有消息称,预制菜国标报送稿已经出炉,不久后有望落地。有学者建议,在有了明确的国标的同时,也应当建立起预制菜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机制。如果餐厅没有主动告知食材中包含有预制菜,需要有一定的惩处机制,确保消费者能自行选择,让消费者吃得安心、放心。
编辑: | 尤颖慧 |
摄像: | 王毅 汪鑫 |
责编: | 虞之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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