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人所得税APP的更新引起广泛关注,在收入纳税明细中,除原有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外,新增了五项个人所得展示,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
有人疑虑:以后银行利息、股息红利、房租,都要新增缴税了吗?
就这一问题,看看新闻Knews《求证》记者向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咨询了解到,这五项个人所得确实是今年新增的显示项目,旨在让有这些个人所得的人能够更方便地在个税APP上查询自己的收入和个税明细。这次更新主要是增加了查询和展示的功能,而并不改变现有的汇算清缴方式。
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共9个税目,其中就包括了此次新增展示的五项分类所得。而这五类个人所得的计税方法,一直也都是依据税法在进行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国家对部分个人所得制定了免税政策,所以大家对于缴税没有切身感受。就以本次新展示的“利息、股息、红利”为例:个人取得的利息所得通常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中国居民在境内取得的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国家规定给予免税优惠,即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再比如,就股息红利而言,财政部税务总局曾发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既然不改变汇算清缴方式,那么,此次个税APP更新,目的是什么呢?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税务专业学位行业导师汪蔚青向记者介绍,个人所得税APP从12-24起正式上线,作为个税汇算清缴的重要工具,主要服务于税制改革后的报税、缴税等功能。目前,随着系统逐步完善,个人涉税查询的功能将进一步开放。此次新增展示正是税务系统升级优化的一部分。比如以往在实务中,有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报其他类型的所得,实际却用来洗钱,而当数据打通后,被冒用者就可以在个税APP中及时发现、及时举报。
201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迎来大修,并于12-24起正式施行,其中涉及到的一个变化即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劳动性所得项目纳入综合所得,对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按年合并计征并实行年度汇算清缴,除经营所得外,其他各项所得仍采用分类方式计征。
对于本次更新,还有部分网友表达了对"综合所得是否将扩围"的焦虑。对此,汪蔚青表示,征税标准由人大立法的税收法律法规来决定,法律若无修改,征收政策也不会改变。
编辑: | 陈亦智 |
责编: | 高曼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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