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平舆县签合同花3亿购五千台无人机引发了舆论高度关注。
12-25晚间,涉事公司永悦科技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永悦智能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12-25签订的销售合同真实有效,非意向合同。对于平舆县采购无人机的用途,永悦科技称,这些无人机为农业植保无人机,主要应用于河南省驻马店全市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农业服务、乡村振兴等经营管理工作,并非用于机场运营。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在永悦科技发布的公告的销售合同中,并没有显示作为乙方的平舆畅达交投购买无人机的目的、用途。该公司负责人曾对媒体称,该公司负责运营的河南平舆通用机场需要用到上述无人机,买无人机是县里的决定,现在只是一个意向协议。
不过,平舆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购买无人机的行为由平舆畅达交投全权操作,与交通运输局无关。
针对此前畅达交投表示购买无人机用于平舆通用机场运营的说法,有媒体报道称,平舆通用机场于2018年开工建设,2020年因资金问题停工至今,项目总投资2.47亿元,甚至低于无人机购买合同的总金额。
据公开资料,畅达交投是平舆县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企业,由平舆县交通运输局100%控股,经营范围为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畅达交投此前多次发布有关平舆通用机场建设、机场道路等招标公告,但这笔三亿的大单,媒体却未能查到相关招投标信息。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大额度的国有企业采购项目肯定要经过各个部门层层把关,不仅是县政府要去监督,上级主管部门也需要进行备案或者审批。
马亮指出,目前中标企业、采购企业、当地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各执一词,自相矛盾,实际上反映出当地政府运行和管理的一些漏洞。
(看看新闻Knews编辑:马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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