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士新买的这套房子位于小区的底楼,房型不错,外面还有阳光房和书房。在中介公司太平洋房屋的协助下,黄女士和卖家签订了购房协议。
不过,黄女士需要先出售自己原来的住房,所以在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后,黄女士和卖家协商,先装修,过段时间再将这套房子进行过户。
今年一月份,就在装修进行到一半的时候,隔壁邻居过来告诉黄女士,这个书房是违法搭建。
邻居的提醒让黄女士大吃一惊,再仔细看看的确有些蹊跷,书房是建在房外的过道上,而且门框十分宽。再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果然这套房子早已被“注记”了。
被“注记”的房屋要办理过户手续,必须首先拆除原有的违建,也就是说黄女士买下的这套房屋,必须先拆除书房才能过户。她觉得是卖家和中介有意隐瞒了实际情况。不过,中介却不认可这样的说法。
记者联系了卖家,对方表示,在签订合同时,自己还跟黄女士签订了一份附属协议,上面写明:甲方搭建的阳光房及墙,如乙方在装修时,甲方需配合乙方协商处理,尽可能保留。
如今,黄女士十分无奈,要过户必须拆除违章搭建的书房,她要求卖家进行赔偿,但对方却一直联系不上。黄女士决定走司法途径来维权,为此,记者也咨询了法律界人士。上海环绮律师事务所张晓律师认为,由于双方自个都有过错,法院最终将根据各自过错的比例,予以判定卖方是否向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看看新闻网记者最新得到消息,卖家终于答应与黄女士协商了,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同时,也提醒购房者,千万不要贪小失大,在购房之前一定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查清楚要购买房子的底细。
(看看新闻网编辑:钱淼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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