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份《凯里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试行)》中,具体规定如下——
除结婚酒、丧葬酒外的其它一切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结婚酒席操办须是本人或其子女或本人有法定抚养权的人员初婚,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外,另一方不得操办;
丧葬酒席操办须是本人的配偶、父母、岳父母(由本人赡养的岳父母)、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负责赡养的鳏寡孤独亲人的丧事;
严禁一事多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酒,同一酒席只设一个礼金登记薄,离异父母为子女操办酒席的只能由一方在一地承办;
操办婚嫁酒席时,非酒席操办当事人,一律不准以电话、信息、传话通知等方式邀请他人吃酒,违规视同违规操办酒席。
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嫁酒:须由办酒家庭中职务最高的党员干部申报,事前填写《凯里市干部职工操办婚嫁酒申报表》,报纪委备案;
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凯里市村(居、社区)群众操办婚嫁酒申报表》,报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备案。
反腐“新规”发力过猛?
这一条条规定可谓“细致入微”,把能想到能出现的状况统统“一网打尽”。不过,面对这样一份用心良苦的红头文件,评论员沈彬颇不以为然。先不说其用力过猛,“复婚、再婚不得操办酒席”这样的规定,恐怕也逃不过歧视的指责。连法律都保护公民的复婚、再婚自由,可在凯里这则办法前,复婚、再婚者怎就低人一等了呢?
沈彬:为什么我们这一次反对,因为它定的方向不对,政府定的规矩有问题。就是无论青红皂白,再婚的就不可以,复婚的就不可以。之前也曾经发生过。比如说云南一些地区说,只允许过整岁的,十岁的生日,而且说只能过80、70的,90的可以过,你想过一下79,能不能熬到哪一天?
不过,在媒体人杨江看来,感情归感情,实际归实际。这条规定,大家乍一看的时候确实难以接受,但是大操大办之风普遍存在,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尤其严重,已经成为民众一笔不小的开支。更有甚者,老百姓杀头猪要办个酒,或者说猪了生了小猪也要办酒。地方的社情不一样。有的时候,管理就必须要用一些非常手段,必须细化。
国人的“人情债”有多高?
就在最近,社科院联合腾讯理财通、腾讯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发布了国内首份《国人工资报告》。报告显示,除了吃、穿、用、学、住、行的开销之外,中国为人情可谓“一掷千金”。人情往来、请客送礼花销已经占工资总额的14.65%,比娱乐运动、医疗保健、赡养老人和创业的花费占比还要高。
基于此,杨江的结论是,这样的“新规”来得恰逢其时。
杨江:我说的更加极端一点,在八项规定出来的时候,一开始也会一些党员干部觉得浑身不适应。后来实际上经过这几年下来发现,我自己作为一个党员,现在也作为一个干部,我觉得真得鼓掌,他是真正对的。当然这其中是有一个接受的过程。
在沈彬看来,尽管杨江的政治十分正确,但对象搞错了人。其后果就是——
“新政”可能变“恶政”
沈彬:八项规定原本是约束权力的,是约束党员的,党纪当然要求比国法严格,当然要求对党员干部有更大的约束,为什么呢?因为防止党员手中有权力,手中有权力就要管起来。那你现在有什么问题,他突然之间把这个问题放到移风易俗同等位置上。八项规定和移风易俗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更可怕的是,红头文件背后“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比如,去年年底的时候,云南永善县,一个80岁老翁,突然一帮人跑过来,儿孙满堂的给他办了一个80岁寿筵,忽然一群领导过来说必须要停掉,把人都带走。你说80岁,好不容易活到80岁,下一个90岁不一定看的到了。
杨江:所以我才说初衷是好的,但是方法未必合适,方向是对的,要微调。我们在吐槽的时候要给予它一定调整空间。毕竟也没有说立个什么大法,也没有说因为这个东西而伤害了很多老百姓,说把老百姓抓起来了,我们今天就不是讨论了,而是讨伐了。
好吧,对此我深深地同意。
沈彬:你说需要移风易俗总要有人迈出这一步,但是迈出的方式不应该是这样,这样的话,可能会更加糟糕。如果说这一次他搞成功了,他下一次可能会出另外一种妖蛾子。
那么移风易俗的“正确打开方式”究竟如何?
操办酒席中存在的种种不良习气,虽不能说是积重难返,但也绝非一日之寒。在杨江看来,地方政府出台“新规”想来也绝不是,只图一时之快的折腾。其实公共管理水平是有提升空间的,在水平没有到的时候,制定的政策可能会出现瑕疵。另外,民众对于公共政策的理解程度因为文明程度不一样,也可能理解程度不一样,在这个过程当中也有可能会吐槽过度,我们也应该适当理解。所以正确的方式应该是这样的——
杨江:我们可以从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加上党纪或其他手段通过能够约束的人群,比如说通过公务员系统人员先行试点,先在很多政策上试水,先从可以试水的一部分人开始。慢慢带动,而不是说初衷是好的,突然一下就一刀切。法是永远的尺度。
(编辑:严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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