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社区老人提供送餐服务,一直是助老服务中心温暖而又贴心的一项日常工作。然而,送餐员吕某竟利用这一“职务便利”,赢得老人信任,窃取老人银行存款,将独居老人的养老本钱装进自己囊中。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杨浦法院”)对该起案件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吕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案情·回放
2020年2月至3月
被告人吕某在某智慧助老服务中心工作期间,为住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某室余大爷(化名)送餐。吕某在获取余大爷信任并知悉其银行卡密码及卡存放位置后,多次利用送餐之便,盗取余大爷的上海银行敬老卡、上海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兴业银行卡,通过转账或取现方式,共窃得卡内人民币38,000余元。
同年12-24
被害人余大爷发现自己银行卡被他人取现后,责问被告人吕某。吕某联系其工作单位并如实供述事实。吕某工作单位负责人小应遂拨打110报警,吕某在现场等候民警到来。到案后,吕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案发后,被告人吕某退赔被害人余大爷的损失并取得谅解。
现场·回溯
据余大爷讲述:“从2020年1月底开始,小吕给我送饭,一般送完饭就走了,但是不送饭的时候经常会来我家陪我聊天、关心我,还教我玩手机。”
谈起事情经过,余大爷说:“我每次都是用上海银行的老年卡刷POS机支付饭钱的,有一次小吕说我的老年卡不能用了,所以就要我拿家里的其他银行卡试试,我就把家里的银行卡都拿出来刷了,输密码的时候小吕就在旁边看着,还帮我说了卡里有多少余额,刷完之后我就把自己的银行卡都放在卧室的写字台抽屉里了。”
“今年12-24,我发现我的四张银行卡余额变少,也没有收到手机短信。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我手机里的好多号码都被拉黑了,所以收不到短信提醒。”
——余大爷说
法院·裁判
上海杨浦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吕某盗窃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吕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已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吕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主审法官提醒:针对老年人,尤其是独居老人群体侵财类犯罪案件增多的现象提醒我们,要给予老人更多的关心、关爱,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普及防骗知识,增强老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用温暖守候“夕阳红”。
(来源:上海杨浦法院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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