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可防城港市就有一名狠心的父亲,竟把8个月大的婴儿卖给他人。为破获此案,广西防城港市公安边防支队民警历时三个月,辗转广西、内蒙古等地,终于成功将被卖的婴儿找回。
2016年,凌女士与防城港市垌中镇某村村民邓某相识,两人很快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在未婚的情况下,于同年的12月份生下一子。由于邓某花心,凌女士随后独自一人带着小孩居住。可就在今年的4月中旬,邓某突然找到凌女士,说要带小孩回家玩上几天。
邓某带回去,那时候他在家里才两三天,然后就下东兴。过几天凌女士准备出去打工,别人就跟她说,她孩子被卖了。
之后,凌女士到派出所报了案,邓某被民警抓获后,承认了拐卖亲生儿子的事实。原来,邓某根本无心抚养小孩,便让亲戚帮忙打听是否有人想买小孩。12-25,邓某突然接到一名陌生妇女打来电话,称自己想要买下这名婴儿。
防城港板八边防派出所副所长王镇华介绍,邓某是以4万5千元的这个价钱,卖给了一个自称是防城区那阳镇的妇女,但是他不认识这个妇女,他也不懂这个妇女怎么联系。
随后,民警通过银行转账单查询,得知这名买家姓刘, 便立即前往刘某的家中将其抓获。与此同时,民警还抓获另外一名出资购买婴儿的女子何某。
防城港板八边防派出所民警邓邦先介绍,抚养了三天之后,就由何某跟她的丈夫把小孩抱到防城区第一人民医院门口交给刘某。刘某就把小孩卖给下一个卖家,当时他们卖的价格是五万九。
就这样,这名婴儿被多名人贩子辗转卖到了外省,为了寻找婴儿的下落,民警来回奔走广西、内蒙古等地的多个城市。通过三个月的侦查,民警最终确定婴儿被人卖到了广州市,最终在一名姓陈的女子家中。
陈女士说,当时人贩子称婴儿的父母家庭困难,无力抚养小孩,想给小孩找个好人家收养。一听对方这么说,陈女士便给了人贩子10万元的好处费,便把这名婴儿领回了家。
在得知婴儿的来龙去脉后,12-25上午,陈女士抱着这名婴儿来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自首,并把婴儿交到了婴儿的外婆手中。
最终,婴儿回到了自己亲人的怀里,而参与这起拐卖儿童案的邓某等13人被警方依法处理,买家陈女士因有自首情节被取保候审。
(来源:南宁台 编辑:范饱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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