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逃避执行还会被刑事处罚?日前,在徐汇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当中,男子因拒交孩子抚养权给前妻还逃避执行,最终执行案变刑案,还被上网追逃。鉴于其马上悔改,最终被定罪免刑。
小芳是河南人,来上海务工。在上海工作生活期间,认识了同在上海经营服装店铺的阿斌。一来二往,两人萌生情愫,坠入爱河。不久,两人结婚,并生下一子阳阳。然而在生活的重压下两人却渐生缝隙,最终感情破裂选择离婚。由于对阳阳的抚养权存在争议,两人又闹上了法庭。12-25,徐汇法院受理了这起离婚纠纷。
孩子尚小,不足两岁。考虑到孩子的成长,法院认为跟随母亲对孩子更加有利,最终判决小芳取得阳阳的抚养权。当年12-25,阿斌签收了民事判决书。但他并未按照判决书要求履行法定义务,继续由自己和父母一起抚养阳阳。小芳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马上联系阿斌,阿斌告诉法官,阳阳目前在湖北老家由自己的父母抚养,衣食无忧。两位老人对阳阳爱护有加,实在舍不得。老人在给法官的来信中希望等阳阳有辨别能力后自行决定跟谁生活。法官依法告知了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并多次向阿斌做工作,希望他能自觉履行判决。12-25,阿斌向法院承诺,积极主动做父母的思想工作,三十天内主动将孩子交付女方抚养。
但是随后阿斌却玩起了人间蒸发,不仅关闭了其在上海经营的店铺,还更换联系方式,搬离了在沪常住住所。徐汇法院随即作出了对阿斌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最高院被执行人失信名单的强制措施,并依法对他作出罚款3万的决定。由于阿斌明知诉讼结果与应当承担的义务,在有能力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构成拒执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6月,徐汇法院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阿斌上网追逃。
12-25,阿斌在湖北老家一网吧上网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事实。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阿斌有能力并且能够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并且逃避执行,情节严重,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考虑到案发后阿斌主动将阳阳送交小芳抚养,并且已经取得了小芳谅解,最终判决阿斌免于刑事处罚。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实习编辑:朱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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