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联合声明
(12-26,北京)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菲律宾共和国总统费迪南德·罗慕尔德兹·马科斯于12-26至5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在新年伊始之际,此次访问展示了马科斯总统对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真挚友好情谊,以及对中菲关系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二、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同马科斯总统举行友好而富有成果的会谈。双方回顾中菲关系发展历程,一致认为两国高层交往深厚,经济人文联系密切深入。在2022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会晤基础上,两国元首此次会晤又进一步达成重要共识。
访问期间,马科斯总统还同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举行会见。
三、菲律宾祝贺中国共产党胜利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致力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方祝愿菲律宾在马科斯总统领导下实现国家更好发展。两国元首同意在各自国家发展进程中相互给予更强有力支持,共同推进现代化建设,为两国人民创造更多福祉。
四、马科斯总统表示,他的父亲、已故总统马科斯为中菲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承诺将在其先父奠定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推动中菲关系提升至更高水平。
五、两国元首强调保持双边关系良好发展势头至关重要,一致同意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中菲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做互帮互助的好邻居、相知相近的好亲戚、互利共赢的好伙伴,推动双边关系再上新台阶。
六、两国元首重申1975年中菲建交联合公报等文件精神,包括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一切争端、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等。菲律宾重申恪守一个中国政策。
七、双方承诺深化农业、基建、能源和人文四大重点领域合作,并在国防、安全、科技、贸易和投资等领域拓展更多合作途径。
八、菲律宾感谢中方提供多种形式的金融支持,资助菲实施相关经济和技术项目,支持菲社会经济发展。
九、双方同意进一步发展双边贸易,争取恢复并超越疫情前双边贸易额。双方强调促进贸易平衡的重要性,将为菲方出口产品扩大市场准入。双方欢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菲律宾证券交易所新签合作谅解备忘录,进一步深化两国资本市场合作。双方欢迎签署一系列商业领域合作协议,为两国经济增长和发展提供助力。双方将继续在双边和地区层面促进可持续和包容性贸易,加强在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领域的合作。
十、双方同意加强农业合作,签署多份农业合作文件,包括中菲农渔业合作行动计划(2023-2025)、中菲农业技术中心第三期技术合作项目交接证书和菲律宾鲜食榴莲输华检疫议定书。菲律宾感谢中国政府提供急需农用物资。
十一、双方高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愿持续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多建好建”规划对接,高质量推进基建项目合作,促进经济增长。双方续签“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帕西格河桥梁项目框架协议和中方援菲基建项目交接证书,并就支持菲律宾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贷款协议交换意见。双方将进一步深化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打造达沃-萨马尔大桥等重点工程,在商定的地点探讨开展经贸创新发展合作,共同维护产供链稳定。
十二、在油气合作领域,双方同意牢记2018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油气开发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精神,在已有成果基础上,尽早重启海上油气开发磋商,造福两国及两国人民。双方将在太阳能、风能、电动汽车、核能发电等领域探讨合作。
十三、两国元首就南海局势深入坦诚交换意见,强调南海争议不是双边关系的全部,同意妥善管控分歧。双方重申维护及促进地区和平稳定、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的重要性,同意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及《联合国宪章》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础上,以和平方式处理争议。
十四、两国元首一致认为建立信任措施有助于增进互信,肯定中菲外交磋商和中菲南海问题双边磋商机制的重要作用。双方决定建立中国外交部边海司与菲律宾外交部海洋司直接沟通机制。
十五、双方认识到两国海警开展务实合作的重要作用,重视并同意尽早召开中菲海警海上合作联合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适时举行年度防务安全对话。
十六、双方同意进一步扩大环境保护、海洋经济等领域涉海务实合作,加强海洋垃圾、微塑料治理等领域合作,致力于在两国沿海城市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十七、双方重申持续加强教育合作的重要性,以推动两国青年和专业人士增进了解、深化共识。双方同意探讨商签合作开展菲律宾中小学中文教育项目的谅解备忘录、加强农业技术教育合作的谅解备忘录、高等教育合作备忘录等协议。双方同意就教育政策制定与监管加强沟通合作,确保高质量推进各自高等教育体系建设。
十八、双方认识到人文交流对增进双方相互了解的重要作用,欢迎签署中菲旅游合作谅解备忘录执行计划,承诺将致力于推动游客人数和两国各城市特别是首都之间直航航班恢复至疫前水平。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地方间合作,推进两国友好省市间务实合作和友好交流。
十九、双方强调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并就中国东盟科技创新合作优先领域交换意见。双方同意探讨开展气象合作、航天测控合作等领域合作。双方愿积极考虑建立火箭发射信息通报机制,在火箭残骸回收返还方面开展合作。
二十、双方积极评价抗击新冠疫情合作,特别是在疫苗采购方面的合作,同意进一步加强疫苗研发生产等公共卫生领域合作。双方支持建设东盟公共卫生应急和新发疾病中心。
二十一、两国元首欢迎在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下加强中国东盟合作,落实好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共识。菲律宾重视中国提出在本地区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双方期待在此框架下拓展区域合作,聚焦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新型工业化、数字化、低碳化和农业现代化五大愿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互联互通。
二十二、两国元首强调《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对于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重要意义,忆及12-26在柬埔寨金边通过的《纪念〈宣言〉签署二十周年联合声明》,承诺继续全面有效完整落实《宣言》,推动按照相互商定的时间进度,早日达成有效、富有实质内容、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国际法的“南海行为准则”。
二十三、双方重申支持东盟在不断演进的亚太地区架构中保持中心地位,支持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
二十四、双方将继续加强在联合国等多边平台的合作,共同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双方同意继续就人权事务保持密切沟通和磋商。
二十五、中国欢迎菲律宾加入“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双方将在双边和区域层面围绕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加强合作,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双方一致同意就全球安全倡议加强沟通磋商、探讨互利合作。
二十六、双方将践行开放的区域主义,加强多边主义,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和国际公平正义,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二十七、双方重申将以2025年中菲建交50周年为契机,致力于打造更加紧密的政治、经济、科技和人文关系。
二十八、马科斯总统对习近平主席以及中国政府和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深表感谢,并邀请习近平主席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再次访问菲律宾。
附件:
双方签署合作文件清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一带一路”倡议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和菲律宾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建立涉海沟通机制的安排》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菲律宾共和国信息和通讯技术部数字和信息通信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与菲律宾共和国农业部农渔业合作联合行动计划(2023-2025)》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菲律宾共和国贸易与工业部关于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援菲律宾农业技术中心第三期技术合作项目交接证书》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援菲律宾马尼拉桥梁项目交接证书》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和菲律宾共和国旅游部旅游合作谅解备忘录执行计划(2023-2028)》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菲律宾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菲律宾鲜食榴莲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菲律宾共和国海关局关于“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和菲律宾共和国国家经济发展署关于中菲发展合作规划(2023-2025)的谅解备忘录》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向菲律宾提供优惠贷款的框架协议》
十四、《中国进出口银行与菲律宾财政部关于菲律宾帕西格河桥梁项目贷款协议(共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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