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杀,小小的一个动作,却藏着巨大的隐患。每年都有司机,因为随意开门,致人伤亡。近日,江苏南通如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开门杀”交通肇事案件。案件被告人吴某,开车门时,和从旁边经过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人死亡。
法院经审理查明,12-25,被告人吴某驾驶小型轿车,停放在如东县某路段道路北侧停车泊位上,吴某在打开左侧驾驶室车门,准备下车的时候,被害人桑某驾驶二轮电动车刚好从她旁边经过,于是发生了碰撞。桑某受伤倒地后于当日死亡。如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鉴于被告人吴某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法院遂判处吴某有期徒刑9个月。
(实习编辑:张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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