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过了退休年龄,本该颐养天年的江老伯瞒着家人,突然留下一份遗嘱。原来江老伯擅自将名下房屋抵押借贷,只为了替牌友刘某解燃眉之急。
那么,钱从哪儿来呢?找贷款中介。谁来牵线搭桥?江老伯的这位“好哥们”牌友。
通过牌友刘某介绍,江老伯认识一名叫侯永军的贷款中介,用名下唯一住房做抵押,向小贷公司借了140万,但借款合同上却写着200万元。对于没有拿到手的这60万元,江老伯被告知,这是一笔保证金。
江老伯天真地以为,只是用房子替人暂时担保,三个月内按时还钱就好。然而还款期限一到,牌友刘某仍然周转不灵,眼看着还款日期将至,江老伯只好自筹资金。可更要命的是,想要联系还款,居中办理贷款的侯永军等人却彻底“失联”了。
不久,江老伯收到了一纸诉状,被要求偿还200万元的借款以及10%的逾期违约金。
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十多人欠下巨债
江老伯的家人在诉讼期间发现 ,和江老伯有相同遭遇、身陷巨额债务危机的人还有不少。这些被害人有的家破人亡,有的妻离子散,有人突发脑溢血,还有人被逼走上了不归路。事实上,这些受害者并非个例或巧合,类似案件被统称为“套路贷” 。
顾名思义,“套路贷”不是为了贷款,是为了套路。它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侵占被害人巨额财物。随着江老伯等被害人陆续向警方报案,犯罪嫌疑人郭永军、王海龙、殷自龙被先后捉拿归案。
经查明,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被告人侯永军以发广告或通过其他中介等方式寻找客户,安排被告人王海龙负责居中联络和操作抵押借款事宜,通过虚构银行走账流水的方式,被害人被诱骗签订借款合同。而实际的借款金额要远远低于获取的。这其中虚增的部分,被侯永军等人称为“保证金”。到了约定还款日,一些被害人想要联系郭永军等人要求还款,却发现压根联系不上。
而作案的最后一步,就是利用虚假材料通过第三被告人殷自龙,向被告人们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
近年来,全国各地以民间借贷为名实施“套路贷”的案件呈高发态势。12-24,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界定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要求依法严惩“套路贷”。
近日,这起套路贷案件在长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防范套路贷小贴士
一、提高自身防范意识,选择具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
二、谨慎签署借款合同。
三、提高证据保全意识,切勿将银行卡以及手机号码交付他人。
四、及时止损,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金嬿、李翔 实习编辑:连逸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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