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20年未过户。如今房产证丢了,人也都过世了,这没过户的房子到底算谁的?三万五的房子变成了六十万,卖家子女要是提出继承房产,这买家子女还能保住自己的房子吗?
奉贤一处50平米的售后公房,是爷爷奶奶从朋友手中购得的。买了20年了,竟然没过户。
由于老一辈人法律意识淡薄,当时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如今两位老人都已过世,而房子仍在原来卖家的名下。3万5千元的房子已涨价到了60万元。
那么 ,当年对方给的房产证为啥也没有了?
汤女士说,爷爷奶奶去世后,自己将老人的许多遗物烧掉了,估计房产证和交易协议夹在其中都烧了。
虽然上一辈老人之间互相都是朋友,但是在孩子这一辈之间却从未有过交集。
幸运的是,卖家金爷爷的大儿子金先生,对当年的这笔交易记忆犹新。
金先生不仅认可当年买卖房屋的协议,在听说对方丢失了房产证后还表示,自己愿意配合汤女士去办理过户手续。
但是当双方来到房产交易中心时,被告知由于原房主已经去世,金先生要先继承房产,再过户给汤女士。但是继承需要查去世长辈们的档案,这让金先生犯了难。
金先生的这个继承,涉及上下三代人,继承关系异常复杂。由于他的父母已经去世了,那么,金先生是第一继承人,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是第二继承人,金先生的叔叔舅舅姨姨是第三继承人。由于叔叔舅舅阿姨都已去世,那么他们应该继承的份额应由他们的子女继承,也就是由金先生的表兄弟妹们继承。
由于已经过去了20年,按照法定继承,居然已经要由第四顺位继承人来继承遗产了。由此也可见其中的继承关系有多么的复杂了。显然,要金先生自己去调查清楚这些事,难度也是相当大的。为此,汤女士和金先生决定求助奉贤公证处,请公证处进行相关的调查。
那么,调查能帮到求助人吗?
由于涉及到十几年前甚至二十多年前的事情,无法依靠互联网来进行查询。调查员只有找到当时的旧地址,挨家挨户地去询问。
调查员拿着公证处的介绍信,四处奔波,辗转多地,在去世老人们当年工作的单位逐一查找资料。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将近一年的调查取证,公证处最终取得了所有相关的资料和证明,为金先生出具了遗产继承的公证书。
经过将近一年的调查取证和走相关的流程,金先生总算帮助汤女士完成了这个20年前就该过户的房产,信守了父母的承诺。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郭骥 实习编辑:蔡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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