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下午14时许,晋江市公安局接到晋江市中西结合医院(磁灶中心卫生院)报警称:有人编造该院核酸检测一例新冠病毒阳性患者信息在网上传播。接警后,晋江市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第一时间查获了发布这一截图信息的林某(男,17岁,晋江磁灶人),以及同案的尤某(男,32岁,晋江安海人)。
经查,林某系晋江市一家汽车服务会所员工,尤某系其老板。12-25上午,林某为公司送货到莆田秀屿区,当天下午返回晋江。13日,林某按照村里的通知进行居家健康监测,并于14日到晋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5日下午16时许,林某在“闽政通”APP上查询到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将检测结果截图发给老板尤某报平安。
随后,尤某为了与同事“开玩笑”,唆使林某使用手机“P图”软件将其核酸检测报告结论由“阴”性改为“阳”性,以此“吓唬同事”。随后,林某将“P图”上传微信群,在网络上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
“现在我知道错了,当时只是想和同时开个玩笑,恶作剧一下,没想到会造成这样的不良后果。”经过民警的教育,尤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尤某、林某的行为构成了虚构事实扰乱公众秩序,晋江警方依法给予尤某行政拘留10天、林某行政拘留8天。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尤其是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陈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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