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名为《实拍常熟童工产业:被榨尽的青春》的视频在朋友圈内引发了热烈的讨论。视频中揭露的现场触目惊心:每天工作15小时,工作量几乎达到成年人身体都到无法承受的地步;每月只发生活费,坚持做到年底才结工资,动不动就罚款,不听话就挨打……
这些无情欺压工人的举动,就真实发生在江苏常熟服装厂内的16岁以下学龄童工身上。视频一在网上热传,自然是引发了人们铺天盖地的愤怒之声。
12-25,云南省人社厅对“常熟买卖云南童工”一事作出回应。称已经启动了维权行动,与江苏省人社厅联系,要求依法严惩,维护云南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涉事作坊的工头已经被依法控制。
然而在一批人拍手称快的同时,还出现了另外一种声音。有网友质疑拍客曝光的举动,认为这是切断了童工的生路,也有网友认为,遣返回家,是把他们推进了更加水深火热的贫穷和绝望中。
如果放任,势必有更多孩子会陷入童工的困境,但揭露与严惩后,又该让谁来帮助孩子们重新面对贫困大山里的日子?这种左右两难的尴尬境地该如何解决?12-25的《自媒体联播》节目,就邀请到华东政法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研究院教授邹荣 以及 律师严嫣,一起来讨论这个沉重的话题。
【视频】侃爆朋友圈:我们该拿什么来拯救那些“童工”?
童工事件曝光之后,社会上就出现了撕裂的声音,有的认为用工企业主过于黑心,应该取缔,但也有人认为这些不让这些孩子打工的话,更没法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
对于这种争论,邹荣表示对于部分网友所持的价值观感到意外。童工事件肯定是跟贫困有关,但贫困不是童工这个现象存在合理的一个借口。我国有《义务教育法》,有《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法律有清楚规定禁用童工的情况下还出现这种现象,说白了就是利益驱使。
而在严嫣看来,这种讨论是有帮助的。虽然有不少网友质疑媒体只负责曝光,不负责解决,但首先还是要先将问题拿出来,从不同维度去讨论它,才会看到我们法律上、价值观上一些不足的地方,大家才会真正重视童工这个事情。
媒体的曝光也显示,类似常熟事件中的童工问题其实长期存在,之前也有过处罚,但远远没有清除此类现象,因此也有人质疑,是不是相关的法律规定上依然不够完善。
对此邹荣认为,童工问题的法律制裁体系还是比较完备的,在行政处罚里面,每使用一个童工罚款5000元,情况严重的可以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如果让孩子从事一些超过自己体力的或危险工作还可以构成犯罪。
但严嫣对此有不同观点。在她看来,虽然目前行政处罚中有关于使用童工的处罚规定,但上限最多就是吊销执照。只有在童工真的出现了人身安全问题或严重事故时,才会入刑。而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非法使用童工都是直接入刑的。
不过邹荣又接着补充称,光靠严刑峻法来消除这种违法行为是不太现实的,我们的关键问题还是缺乏发现机制。这些少年不满16周岁,正好是义务教育阶段。
那么从《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来看,当地政府有防止孩子流失辍学的责任和义务。当监护人同意这些未成年人被招工的时候,政府也应该出面制止,流入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也应当察觉企业招收童工的问题,如果这些环节都尽到责任的话,不会出现使用童工的情况。
所以,针对童工现象,人们有理由追问——地方政府都哪里去了?
当谈及在贫困环境下,孩子们应先接受教育还是先果腹的矛盾时,邹荣认为,孩子在外打工确实能短暂解决温饱问题,但从根本上上来讲,不让他们接受教育、没有社会知识的话,这种家庭会永远贫困下去。接受教育和解决温饱是两个不能混淆的问题,当孩子确实无法果腹的话,这是政府的责任。
可能很多人都注意到,在视频采访中,有贫困山区的辍学少年,对外出打工的同龄人表现出来的羡慕——
对此,邹荣认为,这个现象的出现孩子是没有错的,孩子因为不懂事,他需要监护。但我们不能认为他家里穷所以出来打工就是正当的。这样一来这些雇黑工的老板反而变成做好人好事了?这个是非观是绝对不对的。
而严嫣则提出,对于童工的年龄限制,我国是16岁,但像美国、日本等国不是一刀切的,在某些年龄段下他有条件的用工。比方说是在有保护措施或者农业劳动范畴内,可以从事劳动。
如果有一些孩子志向不在于读书,想早点当家,为什么我们不能允许呢?如果未来有比较健全的管理或保护制度,这不失为一个趋势。
在这一点上,邹荣也感慨说,我们的教育部门需要反省一下,为何有些孩子会觉得上学无用。
教育从根本上来说,是培养被教育者生存发展的能力。但我们现有的教育体系里,都是围绕着考大学来设置的知识结构,当他读与不读与生存能力的提高关系不大的时候,这种教育实际上是成问题的。
(编辑: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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