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25)上午,海南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政策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从12-25起,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海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可在海南省办理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手续。
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对改善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海南自贸区(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介绍,企业申请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前,应委托境内责任人登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注册账号、报送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备案电子信息资料,并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受理窗口,提交与电子信息相一致的纸质资料后完成备案。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告知性备案后,备案时间仅需5个工作日,可大大提高产品进口上市效率,让国内消费者能够同步享受到全球最新的化妆品。同时,实行境内责任人制度,由境内责任人承担产品安全责任,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
海口海关将在进口环节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对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进口企业在办理申报前应提前进行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将对备案管理工作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实施备案资料监督检查。药品监管部门在产品备案后3个月内组织对备案资料的监督检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备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备案质量。二是加强进口产品风险管控。实行境内责任人分级、分类和风险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三是建立部门协调处置机制。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海口海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产品,按各自职能依法处置。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敖德芳 符雅 王则斌 编辑:范燕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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