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号,烟台开往佳木斯的K1392次列车运行到天津站附近时,旅客翟志才向列车乘警接报案,说他的手机和现金都不见了。
佳木斯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侦查员郝玉祥:“其携带的5533元(现金),以及一部手机被盗,12-26被害人,翟志才回家准备,从银行卡取钱时,发现其银行卡内,两万元现金被盗刷。”
佳木斯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立即着手调查,民警调取监控后发现一名穿着红色短袖的男子曾坐到了被害人的对面。随后男子脱下上衣,用衣服包裹着翟志才的手机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佳木斯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侦查员郝玉祥:“发现这名犯罪嫌疑人,在庆安站下车,并在庆安站附近的,一家手机通讯店,购买手机一部。”
这名犯罪嫌疑人下车后把失主手机微信中的20000元现金转出,并购买了一部手机,套现1000元。经过调查取证,9月21号,侦查员赶到庆安县大罗镇抓捕犯罪嫌疑人宿某。
犯罪嫌疑人宿某:“他那个手机吧,确实是我捡的。”
民警:“就是你捡的,手机拿出来。在哪儿呢,还有你新买那个。”
侦查员在宿某家中发现了他用盗刷的钱财购买的手机,以及他套取的部分现金。
佳木斯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侦查员郝玉祥:“犯罪嫌疑人宿某,对其盗窃手机,并利用手机,盗刷两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但该名嫌疑人拒不承认,盗窃被害人钱包内5533元的事实。”
宿某认罪态度良好,但他坚持说失主钱包里的5533元现金并不是他拿走的。为了验证宿某的说法,民警反复观看了车辆内监控,又有了新的发现。
佳木斯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侦查员郝玉祥:“经过对监控视频的,反复观看之后,发现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在天津站之前曾经接触过被害人。”
原来在宿某盗窃手机之前,还有另一名男子接触过被害人。经过工作,民警初步锁定另一名盗窃现金的嫌疑人李某。
佳木斯铁路公安处刑警支队侦查员郝玉祥:“12-26我刑警支队侦查员,在北京市地铁14号线,朝阳公园站将该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犯罪嫌疑人李某对盗窃失主钱包内5533元的事实供认不讳。而两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宿某互不认识,甚至不清楚对方作案,为什么他们都会选择同一名被害人下手呢。
盗窃嫌疑人李某:“他旁边放了个书包,他的钱包就放在了书包上面。”
民警:“你当时看到过他拿出来钱,是不是?”
李某:“没有。”
民警:“那你咋知道里面有钱?”
李某:“我当时拿着钱包看看,里面有钱。”
原来失主翟某打工赚了些钱很开心,在火车上就多喝几杯。睡觉时就把钱包和手机直接放到了茶桌上,没想到这一下竟然招来了两名窃贼。
(来源:黑龙江都市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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