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贵州遵义某职业技术学校读书的小罗和另外几名同学,被安排去外地实习。然而,就在一个月实习期满后,小罗和另外两名同学刚到账的实习工资却被人转走。
据了解,受害人小罗因为身体不适,提前几天结束了实习期,刚回到遵义他就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现金被人转走,于是立即报警。就在民警介入调查时,和小罗一起在江苏实习,并且已经回到遵义的另外两名同学也相继报案。
受害人通过向腾讯公司申诉后发现,转走卡上现金的那名男子不是别人,正是他们一同去外地实习的同学李某。于是,民警立即找到了李某。随后李某如实交待了他盗窃同学卡上现金的事实。
原来,李某之前就通过网上搜索怎样通过微信绑定的方式盗取他人的钱财。在实习的地方,单位要登记他们的身份证号码,并要给他们办银行卡。在登记身份证号码的过程中,李某就把他们同学罗某、赵某,还有一个叫王某的身体证号码记下来了。
因为同住一间寝室,李某在获取几名同学的银行卡号后,一步一步为盗窃现金做准备。银行卡发下来后,他就用以借同学手机玩的形式,把同学的手机拿来进行操作,把对方的银行账户绑在他自己的微信号上。
几人实习期满,实习单位刚发工资,李某便开始实施作案,通过4次将赵某、罗某、王某的7000元现金转入自己的账户。
据李某交代,因自己喜欢上网打游戏,加上欠下了几千元网贷,为了尽快还清债务,他便在网上搜到了这种方法,盗窃别人钱财,并用4000多元钱还了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来源:贵州公共 编辑:余寒静 责任编辑: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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