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绍兴新昌的李大姐告诉记者,她正在读大学的女儿经历了一场套路贷,她女儿只不过借了两千块钱,短短半年的时间,竟然变成了104万,现在因为这件事,她已经让孩子退学了。究竟是什么样的贷款,让一个大学生背负上百万的债务呢?
李大姐是绍兴新昌人,女儿小萍今年21岁,在宁波一所高校读大二。今年3月份,李大姐突然收到了一张来自温州苍南县人民法院的传票,她被告知,女儿因一场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了。与传票一起寄来的,还有一张欠条的复印件,上面显示,她的女儿欠款三万元,月利率为2%,但还款日期与还款对象没有写明。为了查实传票的真实性,李大姐赶紧联系上了女儿。
这时李大姐才得知,原来女儿已经两个月没上过学了,期间一直在杭州打工。而女儿不敢上学的原因,是因为她正背负着高达百万元的债务,并且有人正在向她追债。这时,李大姐才从女儿嘴里搞清楚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由于自己的零花钱不够买电脑,又不好意思向父母要钱,于是小萍通过网络借贷平台贷款了7000多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每个月要还1000多元。一段时间过后,小萍发觉,自己没有能力继续按时还款了。这时,一个自称可以贷款给她的人出现了。“有一个人来加我微信,说他可以帮我借钱。我借了2100元,实际到手1500元,然后每周还1050元,还两个礼拜。”
借款2100元,到手1500元,放贷人称,中间的600元差价是自己的服务费。随后,小萍通过一个微信公众号完成了贷款。第一个星期,小萍还能如期还清1050元,但到了第二个星期,小萍又没有能力偿还剩余的1050元了。这时,向她放贷的人又给她出了个主意。“他给我介绍了另一个人,让我再去借钱。借条打的是2100元,实际到手1500元。”
与上次借款一样,借款2100元,到手的只有1500元。这次,放贷人约定,小萍要在一周之内还清借款。但到了还款期限,小萍仍然没有能力偿还。这时,第三个放贷人出现了。 这一次,小萍向第三个放贷人借2100元,借条打的却是3000元。就这样,小萍先后找了三个人借钱,每次到手的钱都比借条上约定的要少,而到手的这些钱,她也都要用于偿还上一笔欠款。
从第三个借贷人手中贷款3000元之后,小萍意识到,自己肯定没有能力按期还上这笔钱。这一次 ,她找到亲友借钱,终于还清了贷款。可是,小萍之所以一次又一次的找人贷款,目的,是归还买电脑的钱。这笔网络贷款,每个月都要还1000多元,可还没有还清。转眼,又到了每个月的还款日,小萍再次选择了向之前的放贷人借钱。
随后,小萍认识了第四个放贷人,一个自称是他学长的男生。对方说,由于小萍逾期还款,加上逾期费,小萍总共要还11000元。而当小萍还不上这些钱时,第五个放贷人出现了。
这个自称江哥的人,以小萍欠款太多,逾期太久为由,让小萍签署了高额的贷款合同与担保协议 。所谓贷款合同,就是小萍欠他多少钱。担保协议,就是要小萍为别人担保一笔贷款,贷款数目与她的欠款等值,如果对方还不出钱,小萍要替她还。但这份担保协议,并没有写明替谁担保。据小萍介绍,后面自己确实还不上借款后,被叫到一家酒店里去。“门被反锁,不让我出去,逼迫我今天一定要还钱,或者帮他找客户。”小萍一共被叫去酒店两次,相继签了十万的借款协议,十五万和二十五万的借款协议。
后面几次的借款协议与第一次一样,都需要小萍签署贷款合同与担保协议,这意味着小萍需要承担两倍的债务。小萍说,签这些协议她也没拿到一分钱,但对方威胁她一定要签,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他们就找催收到楼下来堵我,有时候上课上完了之后,他就在楼下等着我。然后还有把我的身份证合成到别人的裸照上面,发给我的朋友家里人。”
小萍说,他一共签了四次这样的协议,总共承担的债务已经高达104万元。对方都是在他签完字之后就收走协议,不让她留根。 李大姐说,其实在去年9月份时,她就收到了来自催债人员的电话及短信轰炸,但当时女儿说这些人都是骗子,李大姐就信以为真了,没想到,原来女儿在半年来竟然欠下了上百万贷款。李大姐告诉记者,女儿经历的这场骗局,应该是一场套路贷,主要模式就是放贷人向借款对象签订虚高借条,一旦借款人违约,放贷人就会介绍他去另一名放贷人处借款,用来偿还第一笔贷款,借机再让借款人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如此循环往复,一开始的小额贷款就会变成高额贷款。
小萍告诉记者,这半年来她承受着非常大的压力,随着债务累积的越来越多,她愈发不敢告诉父母,只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工作赚钱了,靠自己的能力去偿还这些债务。如果不是那张传票,可能小萍的父母现在都不知道她经历了这么多。
今年3月份,小萍的父母在掌握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立刻向当地警方,新昌县镜岭派出所报了警,在经过一个月的侦查后,警方抓捕了七名犯罪嫌疑人。记者希望就此事采访新昌县镜岭派出所,但警方表示,目前案件仍在调查当中,不方便接受采访 。但可以确定的是,涉案七人因涉嫌诈骗已经被刑事拘留,其追债手段也涉嫌敲诈勒索罪,接下来,他们会向当地检察院申请逮捕。
屡见不鲜的套路贷,让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深受其害,而在这个过程中,大学生往往因为担心家人知道,而任由不法分子摆布。 早在12-24,银监会就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重点做好“校园贷 ”“现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明确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今年的5月4号,银保监会同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一些学生之所以深陷“校园贷”陷阱,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学生自身角度看,有的大学生为了满足畸形消费需求,在相互攀比和从众心理的影响下,走上了借贷的道路,却因偿债能力不高而债务缠身 。从外部环境看,相关部门缺乏对校园信贷的有力监管,加上正规合法的校园信贷业务不健全,导致一些不良信贷平台有机可乘。希望从个人和国家层面上,都能提高警惕,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来源:浙江教科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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