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江苏扬州市区的大学生女小蒋(化名)因交友不慎,身陷“裸贷”纠纷,整个人几乎陷入崩溃的边缘。12-25,记者了解到,案件经法院审理已经了结,放款人张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入狱八个月。
2017年底,看着同学们一个个拿着酷炫的iPhone,小蒋心里盘算着换部新手机“迎接新年”,但是她每月只有三四百元的零花钱,对于买时新手机来说是杯水车薪。
她想到了“校园贷”。12-25,在朋友介绍下,她联系上了一名从事“校园贷”的中间人,这名中间人也是一名在校大学生,这个大学生“出没”在各个大学校园活跃的QQ群里,小蒋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只是听说此人负责高校的学生贷款。
当天中午,在学校附近网吧,小蒋如约见到中间人,一位自称“专门做贷款”的中介季某也一同前来。
季某向她详细介绍了贷款流程,但小蒋想到此前关注的“校园贷”新闻,犹豫不决。季某见状,便约她与贷款人“当面谈谈”。当日下午5点,小蒋与贷款人张某见面,她随后被带到位于扬州邗江区汊河街道的一家投资公司。
这间只有50多平方米、几张桌子和沙发的办公室,让她记忆深刻,公司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不太正规”,“两个30多岁的中年人一看就不是正经人。”交流中,贷款人对小蒋十分热情,并且保证贷款不会出事。“我们是正经生意人,不会瞎要钱。”对方告诉小蒋。
小蒋仍旧心存顾虑,贷款人便拿出了一些借条,这些借款人都是跟她一个学校的大学生。“每张借条都有签名和红手印,有一张金额甚至达到了6万元。”小蒋回忆。
一开始,小蒋打算借3000元,可实际操作并没有那么简单。上门费、中介费等额外费用总计3000元,这些都要算在本金里。她算了一下,每周要偿还420元利息,本金和利息都必须在1个月内偿还。
对于无缘无故多出的3000元本金,小蒋一开始据理力争,但张某摆出一副“爱借不借,不借走人”的姿态。犹豫再三,小蒋还是同意了。“实在是太想要买新手机了。”她说。
张某拿出一张借款金额为3.5万元的欠条,要求小蒋“签字画押”。他解释说:“有好多学生最后没钱还,我们这么做只是为了保障公司利益,不会真要3.5万元。”
起初,小蒋也担心对方“使诈”,但她在新手机巨大诱惑,以及贷款人1个多小时“软磨硬泡”下,她最终签下欠条,并拍摄了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当场,她拿到了3000元现金。第二天,一部2500多元的手机如愿到手。
“新手机”的新鲜劲儿没过去几天,第一次偿还利息的时间到了,对小蒋来说,之前借的钱以及生活费所剩无几,无奈之下,12-25,她再次来到这家投资公司,想再借1500元解“燃眉之急”。
这次,只有张某一人在办公室。了解情况后,他立即用微信将钱转给小蒋,却要求小蒋“补拍裸照”。当时,小蒋被吓蒙了,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脑子一片空白”。
为了打消疑虑,张某拿来3张照片,告诉她这些都是借钱女生拍的,并承诺不会外传。“这些照片都是全身照,三点全露,而且露脸。”小蒋回忆。
“再给你1分钟时间考虑,要么现在还钱,要么拍照片。”小蒋说,对方突然像完全变了个人。这时,她发现办公室门窗已经紧锁,窗帘也不知何时被拉上。
见小蒋仍不说话,张某的语气开始变得很凶,还威胁说:“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你现在拍也得拍,不拍也得拍。”最后,在这家投资公司的卫生间里,小蒋被张某拍下一张裸照。
此后,小蒋一共3次支付利息,总计1260元。噩梦还没结束。12-25,小蒋接到张某电话,“他说我违约了,必须立刻还1.1万元,否则就要带人到我家里要3.5万元”。
在电话中,小蒋一直追问违约原因,对方没有解释,便挂断电话。害怕裸照泄露,小蒋吓得整晚都没睡着。
第二天,她把事件前后一五一十告诉了父母,并向辖区派出所报警,随后张某落网。12-25,扬州市邗江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
检察机关查明,张某的行为虽然没有得逞,但敲诈事实成立,且敲诈数额超过了一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最终,法庭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来源:扬州新闻 编辑:周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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