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市民群众的生活也逐步恢复正常。然而有些人却因为疫情把酒后不开车抛之脑后,铤而走险酒后驾车。近期,青浦警方连续查处两起酒驾案件,相关驾驶员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月28日21时许,青浦公安分局盈浦派出所接市民范某报警称,其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辖区海盈路城中北路路口西约30米处被一辆灰色小轿车撞击后受伤倒地,肇事小轿车已逃离现场。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场后民警根据报警人提供的车辆信息,通过调阅案发周边的公共视频,发现肇事车辆为一辆沪牌灰色小型轿车,经过综合研判民警迅速锁定了肇事司机冯某。当日23时许,民警在辖区崧文路一办公楼内将满身酒气的冯某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冯某交代,5月28日17时许,其与朋友在辖区海盈路上一火锅店内聚餐,期间共喝了一斤半左右的红酒。当日21时许,聚餐结束后,其认为疫情防控期间,民警会以疫情查控为主而疏忽对酒驾行为的查处,于是铤而走险,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单位,最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经检测,冯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9mg/100ml。
无独有偶,5月28日20时许,青浦公安分局崧润路派出所接群众徐某报警称,在辖区崧润路一小区门口,一居民驾驶一辆轿车要强行进入小区与居委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了解,系上址小区规定车牌单双号出入需报备引发纠纷,在民警调解过程中发现该车辆驾驶员陈某身上散发明显的酒味,怀疑有酒驾嫌疑。经检测,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60mg/100ml。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交代,当日17时许,其在家中喝了大约二两半的白酒,酒后三巡因家中没有牛奶了,于是想去附近超市内买一些,但因外面下着大雨,路途又比较近,遂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前往超市购物,后返回小区时因车辆单双号出入后需要报备与居委会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直至被民警查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疫情好转之下,大家都慢慢可以开车上路了,但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还是一定要牢记,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把交通安全抛在脑后,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坚决和“酒驾”说不。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依娜 冯家琳 编辑:老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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