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下午5点多钟,江苏徐州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发现,在连霍高速229公里处有一名女子沿高速公路护栏外徒步逆行。
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女子此时正坐在高速公路护栏外哭泣。
经过民警耐心询问,女子这才告诉民警,她和丈夫驾车上高速行驶,结果因家庭锁事与其丈夫时发生了争吵,女子感觉到自己受了委屈,便下了车。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通知前方收费站执勤民警,将女子丈夫驾驶的车辆拦停,并将女子带至徐州南收费站。
民警随后对夫妻二人进行批评教育,夫妻俩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后,女子上车和丈夫一起返回。
徐州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孙晓堂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夫妻两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保证此类事件不会再发生。
(素材来源:徐州新闻 实习编辑:赵天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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