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法,是今年两会的一大焦点。可能很多人并不知道,这部法正是从上海自贸区起步。我们来看报道。
改革开放以后,外商在中国境内投资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被称为“三资企业”。1979年,中国颁布实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6年和1988年又相继出台《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三部法律被统称为“外资三法”。
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成立,"外资三法"在自贸区内暂停3年。
全国政协委员孙毅彪:“刚开始试的时候,就是2013年上海自贸区第一次试,试的时候人大授权,原来的"外资三法"在这个区域内停止,暂停三年停止,就搞出了一个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
随着中国的自贸试验区不断增加,从1个到如今的12个。面对新形势,"外资三法"越来越难以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制定新的外商投资法被提上日程。
全国政协委员裴长洪:“现在恰恰是这些自贸试验区遇到的问题是什么?你市场准入和许可经营是有矛盾的,现在人家即便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依然抱怨的是我没有办法在这里投资,我没有办法在这里头。这个就说明目前这个外商投资法对比过去的外资三法,我们这种修改首先它是有实践基础的。”
最新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明确规定,我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这项改革正是从上海起步试点。上海自贸试验区诞生之初,探索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第一份负面清单长达190项。伴随着不断试点,如今负面清单已经精简到45项。可以说,上海自贸区从设立、运行、改革,为这部法的出台,奠定了重要基础。此外,委员们也认为,上海自贸试验区的金融改革试点,也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进出,建设了一条高速通道,进行了大量探索。
全国政协委员、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这个也为我们这部法明确外商投资的合法所得,都能够以人民币或外币自由汇兑汇出创造了很好条件。自贸区探索的一系列的成果,已经反映在我们这部法中,自贸区探索的一系列经验,以及它积累的模式,为我们这部法的诞生积累了重要贡献。”
看看新闻Knews特派记者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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