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曹某所发的那条朋友圈,图片上是两张违法停车告知单,不过所配的文字却是不堪入目,曹某对交警的执法行为进行了辱骂。
原来,在4月下旬,曹某曾经在姜堰城区两次违章停车,都被执勤交警张贴了违法停车告知单。违停行为被查获后,曹某并没有去反省自己的错误,反而是在朋友圈内以侮辱性语言谩骂交警执法行为,宣泄不满。
此消息经多人转发,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经过调查取证,曹某公然侮辱他人证据确凿,姜堰区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据民警介绍,如果当事人对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不满意的话,可以向上级机关进行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申请行政诉松,要是仅仅为了发泄个人情绪,公然在社交网络上恶意侮辱他人的话,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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