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小一新生的麻麻,焦焦最近每天的一大任务,就是陪着小朋友进行半小时的亲子阅读,培养小朋友看课外读物的好习惯。
不过,随着小朋友年龄增加,阅读内容的增加,家长不可能一直保持“共同阅读”。如果孩子开始自主阅读,恐怕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怎么样才能保证小朋友阅读的书籍是合适的呢?
这样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今年上半年,就有家长发现,儿童读物《藏在口袋里的爸爸》一书中有疑似小朋友跳楼的场景描写。
还有家长反映,知名儿童读物《淘气包马小跳》(漫画升级版)系列丛书的《天真妈妈》(2014年6月第一版)一书中,也有涉及自杀方式讨论等内容。
此外,还有打架、骂人、给老师起外号、大队委员贿选等儿童不宜的情节。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显然,上面这些内容的确不应该出现在儿童读物当中。那么,假如出现这样的问题,应该归谁管呢?
《出版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进口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二)对出版活动进行监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对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出版从业人员进行管理。
除了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以外,涉及到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的问题,大家还可以去找:检察官。
您是不是会有疑问:检察官?那不是跟罪犯打交道的吗?
其实,检察官的职能并非只有这些。只要发现对公共利益有损害的事件和线索,检察机关就可以介入调查,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管理义务。
假如相关职能部门仍然不作为,检察官还可以提起诉讼,这就是检察公益诉讼。
也就是说,不仅仅是涉及未成年人的公共利益,只要是和公共利益有关的,都可以找检察官来解决。
焦焦开头说到的,关于儿童读物的问题,就是长宁检察社会服务中心“云”平台接到的投诉举报。
接到举报后,长宁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专案小组,并联合区文化与旅游局执法大队,对长宁区儿童图书“线上”“线下”两个市场同步开展调查核实行动。
线上,在电商平台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线下,实地走访长宁区多家实体书店和图书馆。
通过多措并举、合理分工,快速完成排查核实工作,要求对涉事图书进行下架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影响,为孩子们营造积极向上的阅读环境。
显然,这样的办事效率,可比家长们单打独斗强得多了。
那么,有什么样的渠道,才能向检察官们提供类似的线索呢?答案就在这里:
从12-24开始,《案件聚焦》栏目会推出六集特别节目《公益诉讼进行时》,分别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守护食品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文化遗产保护”、“守卫城市公共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六个主题。
大家可以跟随看看新闻Knews记者的镜头,看一看检察官们是如何为保护公共利益出谋划策的。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沈雪颖 编辑: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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