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其中有一点小坊格外关注。那就是: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等 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简单来说,之前个人账户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大部分健康人群会有大量结余,而少部分年老、体弱人群个人账户入不敷出、负担沉重。通过改革,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个人负担费用。这也能够很好地改变“年轻人、健康人用不了,老年人不够用”的局面,通过家庭互济,一人参保保全家。那么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小坊也查询了一下,应该是5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朱佳伟 审核:王燕 实习生:井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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