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沪就业的小明为了租房子近日遭遇糟心事。在网上看的房子标有"韩式小清新"、"欧美奢华风"、"地处交通便利处"等各种利好条件,但是等中介带着自己上门看房后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老母鸡变鸭"的看房经历,几次下来让小明不堪其扰,而房价在中介嘴里忽上忽下也是被"忽悠"得够呛。
房产中介乱象一度是消费者投诉热点,而近日,住建部联合其他六部门"重拳出击",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该意见中的多条细则剑指"虚假房源"、中介与金融机构的业务服务等在房产中介行业容易出现猫腻的问题。
"虚假房源"的部分原因来自于重复挂牌,也有部分原因来自房源信息核实的不规范。网上挂牌的房源信息描述与实际不符已经让消费者心存不满,虚假房源背后牵扯的法务问题等更让消费者心力交瘁。
上海消费者黄先生曾通过链家购买了一套位于上海市中心的房屋。谁知链家隐瞒了房产的抵押情况和房东的信誉情况,黄先生支付了七成首付后,房子却接连被三家法院查封,链家却要求黄先生将父母名下资产作为抵押资产的信用担保才能继续办理交易。
针对虚假房源导致的种种问题,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意见》中明文规定房产中介应该加强房源信息的尽职调查,及时更新更正房源信息:"中介机构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前,应当核对房屋产权信息和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委托人同意后到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房源信息核验,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
同时,该《意见》规定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中介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对于该《意见》,看看新闻Knews记者致电沪上数家房产中介公司,不少公司表示对《意见》细则暂不了解。不过记者在与我爱我家分公司柳先生的采访中发现,房产中介公司的部分管理制度已经向《意见》靠拢:"我们店员每天都会在系统内对房源进行洗牌,交易完成的租赁房屋一般是12-24天内下掉,买卖房的话快的话当日下掉"。 柳先生还介绍,公司本身并不提供金融服务产品,所有贷款业务交由公司的贷款部帮助客户准备材料,并约见银行客服代表,尽快完成贷款业务。
近年来,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较快,在活跃市场、促进交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存在着经营行为不规范、侵害顾客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黑中介能否根治,还有赖于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和企业自我管理的双管齐下。
(编辑: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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