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警方在“砺剑1号”专项行动中,就查获了这样一起危害公共安全案件,涉案男子陆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2-24凌晨,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在中山北路光新路下闸道设卡临检,一辆白色小轿车在经过卡点时未停车接受检查,而是突然加速冲卡,当该车逃逸至志丹路某医院门口时,与一辆正在正常调头的轿车相撞,造成两车驾驶员均不同程度受伤。所幸事故发生在医院门口,伤者很快得到了救治。后经医院对肇事司机陆某抽血检测,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陆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7mg /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陆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犯罪事实,并向民警“坦诚”就是因为知道自己喝了酒,且驾驶证由于长期未换证已被注销,所以冲卡逃避民警检查。原来,陆某于12-24晚饭期间喝过酒,后搭乘朋友的车回酒店休息。29日凌晨,陆某突感身体不适,想去医院看病,又不好意思麻烦已入睡的朋友开车送其至医院就医,便不顾自己晚上已饮酒,独自驾驶朋友的车出发。看到民警临检,陆某担心自己酒驾又无证被查,便头脑一热,加速冲卡,并在逃逸途中因酒后影响判断,撞击了正在调头的其他车辆。
目前,犯罪嫌疑人陆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依娜 实习编辑:倪君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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