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95后的大学毕业生张某在网上找了一份兼职,给贷款公司做话务员。令张某没有想到的是,这份工作至干了几天,竟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
2020年11月下旬,张某通过网络找了一份兼职,给一个做贷款业务的公司当话务员,工资日结,每天100-200元左右。按照老板发来的电话号码,张某每天给不同的客户打电话,如果客户有贷款需求,张某就把老板的手机号码告诉对方,让对方自行联系。六天的时间里,张某共拨打了100多个电话,收到了2500元报酬。
工作期间,张某推荐贷款人何某联系自己的老板,何某按老板要求转账15000元,进行所谓的还款能力验证。然而,张某的老板收了15000元后却迟迟没有放款,无奈,何某选择了报案。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周颖介绍,张某还跟贷款人说过公司是正规的,最后还把贷款人拉黑了。在庭审中,张某承认自己以前也做过类似的话务员兼职,但都见过公司的管理人员,这次没有见过任何工作人员,没有看过公司从事贷款业务的资质证明文件……
法院认为,张某经历过高等教育并有过话务员兼职经历,在两个手机号被接连封号、自身也感觉到老板所做贷款业务有问题、未查看公司相关资质文件,且被害人何某多次电话联系追问贷款的情况下,采取将何某拉黑,并继续给其他人打电话的所作所为,表明张某在主观上具有诈骗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最终,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素材来源:湖北经视 编辑:沈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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