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早已是人尽皆知的法条了,不过,还真就有人明知故犯、以身试法,12-25晚上11点多,周家桥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名代驾小哥的报警,称他被一醉酒男子范某赶下了车,随后范某驾车离开了。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据代驾小哥介绍,醉酒男子范某在车库门口将他赶下了车,随后驾驶黑色suv开往了地下车库,在代驾的帮助下,民警很快在地下车库内找到了车辆,此时,车辆左侧一片狼藉,明显已经和边上的立柱发生过碰撞,民警打开车门,一阵酒气扑面而来,醉酒男子范某如梦初醒。
民警随即将范某带回派出所进行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血液中酒精含量249mg/100ml,经血液鉴定,血液中酒精含量246mg/100ml,达到了醉驾的标准。证据面前,范某不断向民警求饶,但无济于事。
据范某交代,当天晚上,他和朋友在浦东小聚,席间喝了不少酒。聚餐结束后,他叫了代驾小哥,当车辆行驶至小区地下车库入口时,代驾小哥询问他车辆停在何处时,受体内酒精影响,范某一下子不耐烦起来,勒住了代驾小哥的脖子,将他赶下了车。自己则坐上驾驶座,把车开进了地下车库,直到民警赶到现场,范某才发现自己犯了大错。
目前,范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长宁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车辆及驾驶证依法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素材来源:长宁台 记者:李婷婷 摄像:杜永超 编辑:陶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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