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上海徐汇分局天平路派出所民警在进行街面巡逻时,小区里两位老人的窃窃私语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询问后才知道他们想要找社区里的一家公司做投资理财,针对老年人的理财投资背后是否会有什么陷阱?
说是投资理财,问公司员工却都是遮遮掩掩,还谎称这些老人是朋友,民警觉得这家公司很可能有猫腻,于是将公司员工带回派出所调查,同时立即通知了徐汇分局经侦支队到场甄别。
现场发现的资料显示,这家隐藏在居民小区内的公司,名为上海新泾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以外汇、货运、二手车等业务吸引客户投资。但是,经侦支队的民警却在现场发现了多份借款合同,借款人都是老年人。
营业执照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丁某。在相关宣传资料上,民警发现公司承诺了高息收益吸引客户,目标客户几乎都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但是这家公司获准经营的范围仅是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并未取得金融许可资质,显然已经涉嫌非法吸取公众存款。
在掌握基本情况后,经侦支队民警立即着手调查公司负责人丁某,与此同时,对几名员工的调查询问在天平路派出所进行。
民警介绍,这个其实就是一个比较标准的非法集资类案件,以高额的利息为诱饵,承诺保本付息的形式,尤其是那种年龄比较大的阿姨叔叔伯伯这种人,去诱骗人家上当。
那么,这家公司到底有多少老年客户?这些老人的钱都被拿去做什么了?只有找到公司负责人丁某才能找到答案,替老人们追回财产。一边派出所民警继续在公司所在地守候伏击,另一边经侦民警赶往丁某家。
两边的民警都没有等到丁某的身影,不仅如此,丁某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手机也关机了。紧接着,民警又赶到丁某公司的注册地,发现早已废弃多时。当天,民警在几个可能的藏身之处都没找到丁某,他究竟在哪里?会不会已经潜逃了?
12-25一早,猫鼠大战继续进行。民警判断,丁某将手机关机,但他还是需要与他人联系的,因此极有可能与朋友在一起,于是决定从他关系密切的朋友入手。经过侦查,民警发现前一天下午,丁某果然来过朋友家。
经过走访调查,民警得知丁某和朋友两人上午离开,先后到过附近的小饭馆和足疗店,然后又不知所踪了。民警判断,这两人应该还在附近活动。下午4点多,沿街走访的民警得到线索,丁某和朋友在一家咖啡馆出现了。
丁某本以为,关掉手机、借宿朋友家,他还能继续逍遥,万万没想到民警会这么快就找到他。
在派出所里,已被戴上手铐的丁某依然试图规避事实,声称自己并没有违法。
一开始的话,他肯定是有所抗拒的。所以我们肯定要他们正视到自己的行为,是触犯了我们国家的法律。
事实上,82位被骗老人交给他的1300多万资金,绝大部分都已被丁某挪作他用。其中金额最大的一位,投资了289万,丁某只兑付了7万多,其余280多万不知所踪。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 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丁某因涉嫌非法吸取公众存款罪,于12-25被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素材来源:《大城无小事 城市真英雄》 编辑:刘喻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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