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看看新闻Knews报道了上海警方破获仿制戴森吹风机案,警方抓捕了37名嫌疑人,对一名嫌疑人取保候审,并确定了本案了五名主犯。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些嫌疑人分工明确,内部就如同正规的生产管理,对于制假售假的犯罪行为,他们却同时选择了视而不见,为了躲避监管部门的检查,他们先后搬厂4次。
嫌疑人方某和谢某是朋友,去年3月,两人计划注册公司,合伙生产吹风机,方某投资7万元,谢某负责生产和销售。谢某在网络上看到戴森品牌的吹风机销量很好,于是想模仿戴森吹风机的外观生产自己的吹风机,为了避嫌贴以自己注册的商标"cocohair"进行销售。方某本身经营着美容方面的产品,通过自己的关系销售掉300台吹风机。然而,谢某发现自己的品牌销量很差,而挂了戴森牌子的销量很好,于是铤而走险,10月开始冒充戴森商标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包装。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赵检察官介绍:“方某以前就是造美容仪器的,包括洗脸机、美容仪,cocohair是他自己的品牌,外观结构上跟戴森是有雷同的地方的,但是品牌不是戴森,是cocohair,开始他们两个一起卖,一开始他们想:我就用我的品牌来做,不会有违规违法。久而久之,通过四五月份卖下来发现,cocohair卖不动,别人不会买,但是戴森的反而卖得很好,大概在六七月份的时候,他们毅然决然地决定干脆就不造cocohair了,就造戴森的。”
犯罪嫌疑人谢某称自己以前有自主品牌,叫cocohair品牌,方某当时跟他一起做,主张仿冒戴森品牌也不是他自己提出的。
嫌疑人方某声称,他自己也有公司,事发时还在经营。他投了谢某公司10万元,可能因为他的品牌卖不动,后面就开始贴戴森的标签。
检察官介绍,当时谢某和方某订立了一个协议,约定方某只享有股份,不对经营进行干涉,但是这份协议显然没有得到执行。方某指挥谢某对工厂进行管理,实际上起的是决策的作用。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赵检察官说:“公司的后台老板,真正意义上的老板是方某,他出资来购进一些设备,联系社会上的关系,包括联系上家模具生产的公司来制造戴森的外包装、模具、纸质的外包装。据我们了解,他本人以前从事的职业就是生产美容仪器,所以他有一定的社会关系、技术手段,包括人员方面的支持。具体在深圳厂区管理的是谢某,他是受方某指使,日常管理当中是由谢某负责的。”
种种迹象表明,谢某和方某的这个协议正是方某为了规避风险而订立的,这进一步反映出他们做贼心虚的心理。
检察官表示:“没有说退股,没有这个情况的。而且在这个协议签署之后,我们有证据显示方某多次到生产厂家视察,有这样一个行为。综合以上证据我们认为这个协议其实是规避法律制裁的手段而已。”
嫌疑人多次变更工厂的地址,越搬越偏,而且都在夜间偷偷进行,企图避开监管部门的检查,在深山里大发横财。
检察官介绍说:“公司整个的趋势是越搬越偏僻,最开始是在深圳,在郊区的厂房里面,最后搬到了贵州的工业园区里面。据我们了解,这个工业区四周都是山区。这样一种搬迁的行为无非是尽可能远离监管。”
谢某和方某等人通过招募聚集了一批员工,形成了从采购、组装到销售的完整生产流程。
“除了五个主犯以外,还有下家的销售端,在四个人左右,姑且叫他"二级代理",这个销售端是在杨某这拿货,再通过他们的途径分销到全国各地。我们俗话讲的小工,就是在流水线上进行组装、贴膜的一些人,他们有分工,每个人都是流水线上的角色,比如说有组装的、有打螺丝的、有安装电线的、有安装开关的、有负责质检的。”
这些人分工明确、纪律严格,内部规定员工不能发布任何有关生产的信息,禁止上班时用手机,工厂内严禁外人进入。这些员工一开始只是应聘进去打工,在老板的警告下和经济利益面前,即使发现了蛛丝马迹也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刘某是该团伙的生产主管,主要负责员工的工作安排;杨某负责销售;冯某则是生产线上负责质检的员工。他们都自称一开始并不知道仿冒产品的情况。
但是种种迹象表明这些员工都或多或少清楚假冒商标的情况,但有的人以为自己只是底下的员工,于是觉得事不关己,继续上班拿工资。
检察官认为:“它商标有几个地方是比较明显的。一是机身,在吹风机的机身上有钢印的商标,不是贴上去的,是打到外包装上的,这个商标是他们向模具厂订货的时候,让模具厂直接打上去的。所以这就是为什么说这些人对假冒商标都是明知的,因为他们每个人见到过这个商标,它与生俱来上面就有的。”目前案件已经提起诉讼。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宣克炅 胡晓虎 特约记者:刘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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